投资性房地产准则会计处理探析(2)
2017-08-31 03:28
导读:(三)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
(三)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 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的,应当作为会计政策变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处理。借记“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贷记“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明细科目与“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的含义不一样,前者主要用于成本模式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的情况,后者主要用于投资性房地产在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时,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利得或损失。建议设置“公允价值”和“公允价值变动”明细科目以示区分。
[例]如某企业某年初以存款1000万元取得一项土地使用权,并于同日将其对外出租,每年获得租金200万元。企业对该项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该土地使用权按20年分摊。第5年末,该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余额为750万元,减值准备为80万元,第6年初,企业将其计量模式改为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公允价值为680万元、650万元、700万元的情况下,其账务处理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第一种情况,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80万元,在这种情况下的公允价值与转换日的账面价值的差冲减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80万元,不能只冲销70万元,否则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会出现贷方余额10万元,因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准则规定不允许转回。将其增值部分调整期初留存收益,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第二种情况,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650万元,低于其账面价值,这时可以冲减提取的减值准备,不够冲减的记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第三种情况,若转换日的公允价值为700万元,同账面价值相比升值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减值一旦计提,不允许转回。将其增值部分调整期初留存收益,计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三、投资性房地产转换的会计处理
当有确凿证据表明房地产用途发生改变时,企业应当将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其他资产或将其他资产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
1、成本模式下,将房地产转换前的账面价值作为转换后的入账价值
(1)由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入投资性房地产
借:投资性房地产(按转换时的原账面价值计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或存货跌价准备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
(2)由投资性房地产转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时
借: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或存货(按转换时的账面价值计量)
累计折旧——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贷:投资性房地产
2、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时,以转换日公允价值作为自用房地产或存货的账面价值,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与投资性房地产原账面价值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存货(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小于账面价值的差)
贷: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当日的账面价值)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公允价值大于账面价值的差)
3、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按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转换日的公允价值小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营业外支出,计入当期损益。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的,其差额作为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计入所有者权益。企业在处置该项投资性房地产时,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应当转入处置当期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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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投资性房地产(以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或存货跌价准备
累计折旧、累计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