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借款费用资本化计算的探讨(2)
2017-08-31 05:15
导读:发行日 900 第1年末 80.55 50 30.55 930.55 第2年末 83.28 50 33.28 963.83 第3年末 86.17 50 36.17 1 000 合计 250 150 100 (3)2005年专门借款利息费用 专门借款500万元2005年度的
发行日 900
第1年末 80.55 50 30.55 930.55
第2年末 83.28 50 33.28 963.83
第3年末 86.17 50 36.17 1 000
合计 250 150 100
(3)2005年专门借款利息费用
专门借款500万元2005年度的利息费用=500×8%×9/12=30(万元)
专门借款2005年度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债券利息费用+专门借款500万元利息费用=80.55(万元)+30(万元)=110.55(万元)
应予资本化的专门借款利息金额=110.55(万元)
2、计算2005年度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
A公司2005年度为建造固定资产共支出1 820万元,而专门借款金额为1 000+500=1 500(万元)。截至2005年10月,支出总额开始超过专门借款金额,应考虑占用的一般借款。(见表4)
表4 2005年一般借款累计支出计算表 单位:万元
日期 支出金额 资本化期间 支出加权平均数
10月 20 90/360 5
11月 160 60/360 26.67
12月 140 30/360 11.67
合计 320 43.34
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为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本例中由于流动资金借款利率均为4%,故资本化率为4%。应予资本化的一般借款利息金额为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43.34×4%=1.73(万元)
2005年度应予资本化的借款利息总额为
110.55+1.73=112.28(万元)
(二)商榷意见
在上述计算过程中,笔者认为第2步“计算2005年度一般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的计算过程有所不妥:该例题认为A公司专门借款金额为1 500万元(债券票面价值1 000万元,专门借款500万元),2005年建造固定资产共支出1 820万元,从而得出占用的一般借款金额为320万元。
笔者认为,为了确保计算的一致性和准确性,对于发行债券筹资或者从银行借款筹资,在计算专门借款金额的时候应当以其帐面价值为准而不能以其票面价值或者名义金额为准。因为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借款的溢价或折价只能按照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调整每期利息费用,而在实际利率法下,企业每一期间所负担的利息费用=借款的每期期初帐面价值×实际利率。如果在计算专门借款金额的时候以其票面价值为准,而在计算每期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时候却以帐面价值为准,则会明显的造成前后计算口径的不一致;另外,在实际利率法下,借款每期期初的账面价值在一定意义上相当于借款企业每期实际占用的借入资金,以其为基础来确定企业占用的一般借款能够使得计算结果比较准确。仍以上题为例,笔者认为A公司2005年度专门借款金额为1 400万元[债券帐面价值(即实际筹得资金)900万元+专门借款500万元=1 400万元],从累计支出1 820万元中扣除专门借款1 400万元,A公司2005年建造固定资产占用一般借款金额为420万元,一般借款累计支出计算见表5。
(转载自http://www.NSEAC.com中国科教评价网) 表5 2005年一般借款累计支出计算表 单位:万元
日期 支出金额 资本化期间 支出加权平均数
10月 120 90/360 30
11月 160 60/360 26.67
12月 140 30/360 11.67
合计 420 68.34
应予资本化的一般借款利息金额为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68.34×4%=2.73(万元)
2005年度应予资本化的借款利息总额为
110.55+2.73=113.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