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物核算的地位问题探讨(3)
2017-09-07 02:55
导读:(一)重组后包装物的确认 包装物地位下降后,不再以包装物的独立身份出现,完全按照其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地位和作用界定其是否应确认为“原材料”
(一)重组后包装物的确认
包装物地位下降后,不再以包装物的独立身份出现,完全按照其在企业生产经营中地位和作用界定其是否应确认为“原材料”还是“低值易耗品”。如购入后明确为产品生产所需的,则直接确认为“原材料”,如购入后主要为产品销售所配套的(包括计价和不计价的),也可确认为“原材料”,如购入后主要用于自身产品保存保管的或主要向客户出租出借的且价值不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即可确认为“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的特点主要通过明细分类核算来体现。
(二) 重组后包装物的核算
包装物身份改变后的核算也主要分为:生产领用、随同商品出售(包括单独计价和不单独计价)、出租出借等业务的核算,其均可参照现有制度中关于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核算,本文不再赘述。
1、《财务会计》,陈德萍,
东北财经大学 2001年版
2、《会计》,财政部注册会计师委员会
办公室,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版
3、《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