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金流量表的国际比较
2017-09-10 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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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它反映了在
现金流量表是以现金为基础编制的财务状况变动表,它反映了在一定时期内现金的流入和流出情况,表明企业获得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由于其克服了财务状况变动表预测企业财务弹性、流动性差的缺陷,减少了“粉饰”行为的发生。因此,许多国家纷纷出台相关准则,以现金流量表代替传统的财务状况变动表。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先后颁布了三个财务会计准则公告;英国于1991年发布了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并于1996年进行了修改;日本1987年4月以大藏省的政府法令及公告明文规定了现金流量表的和格式并命名为“现金流入和流出表” ;IASC于1989年发布了第7号国际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并于1992年作了修改;我国也在1998年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本文将以这些准则文件的主要方面为基础,比较中美英日以及IASC的现金流量表。
一 现金流量表的编制目的、适用范围和编制基础不同
我国现金流量表准则中企业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以便于报表使用者了解和评价企业获取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并据以预测企业未来现金流量。该准则适用于我国所有企业,但非营利组织不在该准则的适用范围之内。根据美国会计准则,其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投资者、债权人等报表使用者评价企业的财务状况、净收益与现金流量之间产生差异的原因以及企业产生未来现金流量的能力,并且美国的现金流量表规定:“企业和非盈利组织应当每期编制现金流量表以反映其经营成果。”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的现金流量表准则既适用于企业,也适用于非盈利组织。英国会计准则显示,其现金流量表提供了有助于使用者评价企业流动性、生存能力及财务适应能力的信息。根据英国第1号准则的规定,其实体范围也不是仅局限于企业的。日本大藏省的政府法令及公告指出,编制现金流表的目的是为了满足投资者的需求。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IASC)则指出:“有关企业现金流量的信息,有助于财务报表的使用者评价企业形成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能力以及企业使用这些现金流量的需要提供依据。”同我国的准则一样,IASC的准则也适用于企业,但不适用于非盈利组织。
在编制基础上,我国、美国和IASC都确定为“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但英国以“现金及流动资源为基础”,日本则以“现金及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的短期有价证券”为基础,不使用“现金及等价物”。
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实际上是指广义的现金,它通常包括狭义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各国在对狭义现金的概念界定和理解上存在一定的差异。在狭义现金的定义上,对狭义现金的定义是指库存现金以及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IASC对现金理解为包括库存现金和活期存款。美国为库存货币、存在银行及其他机构的可随时提取的存款,以及具有可随时提取存款特征的其他类型户头。英国则认为现金应该是库存现金以及在任何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一经要求就可以支取的存款,扣除一经要求就应偿还的在任何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的透支。只有日本比较特殊,将现金定义为现金及按成本与市价孰低法计价的短期有价证券。通过以上所述,我们不难看出中国、美国以及IASC对现金的表达意思是大体相同的。
关于现金等价物的规定,我国的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高、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很小的短期投资。IASC规定为随时能转变为已知金额的现金的短期投资,其流动性高,价值变动的风险小。美国的现金等价物指符合下列2个条件的,流动性强的投资:(1)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2)即将到期因而不存在因利率变动而导致价值变动的重大风险;英国则规定为期限短、流动性高、不必通知即可很容易的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及自取得后3个月内到期的短期投资视为现金等价物。我国现金等价物概念中的价值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与信用风险两个方面,而美国准则的定义只强调了利率风险,没有提到信用风险。但与IASC的定义是完全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