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开采的会计与税务处理差异(2)
2017-09-14 04:50
导读:在研究制定矿区权益的税务处理规定时,对探明矿区权益计提折耗,可以考虑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
在研究制定矿区权益的税务处理规定时,对探明矿区权益计提折耗,可以考虑采用产量法或年限平均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三款规定,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所以,企业对于矿区权益的减值会计处理,不应当改变矿区权益的计税基础。但对未探明矿区权益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可以特殊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