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会计监管制度设计(2)
2017-09-18 06:40
导读:四、国家审计监督制度 国家审计拥有对国有企业的审计权是保证和促进国有企业经理层“受托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并予以确认的至关重要的手段。由国
四、国家审计监督制度
国家审计拥有对国有企业的审计权是保证和促进国有企业经理层“受托责任”的全面有效履行并予以确认的至关重要的手段。由国有资产终极所有者赋予国家审计的监督职责,是国家审计以国家监督的形式履行所有者监督的实质要求。因此,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和改善国家审计监督制度。
五、社会中介监督制度
社会中介监督,是指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主的社会中介组织依法对委托单位的经济活动及财务会计资料,按照规定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进行审验查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据实做出客观、公允的评价的一种监督形式。这是一种典型的外部监督方式。社会中介监督以其特有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得到了社会和法律的认可,具有较强的权威性。而且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也可以为诸如国有企业监事会、国家审计机关、国家授权投资机构、税务机关、证券监管等部门使用,具有真正的外部性。当前在国有企业中推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对于完善国有企业外部会计监督、提高国家审计效果、满足国有企业多层次的监督需要,满足企业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和提高企业整体监督效率等方面都有积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