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政府会计基础改革问题研究(3)
2017-09-25 06:45
导读:(三)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向权责发生制转变过程的成功 会计基础作为整个会计制度的基石,动摇它势必带来整个会计制度的变革,因此要进行政府会计
(三)积极创造条件,促使向权责发生制转变过程的成功
会计基础作为整个会计制度的基石,动摇它势必带来整个会计制度的变革,因此要进行政府会计核算基础改革,必须做好充足的准备工作:
1.理论研究
首先是对我国经济环境以及公共财政改革所引起的会计环境的变化进行深入的研究,以确定会计环境的变化对改革的程度和层次的需求。其次是对预算会计体系的改革进行进一步的研究,通过确立政府会计概念建立政府会计理论体系,政府会计理论体系的建设是运用权责发生制的必要前提。最后,对预算会计、报告和预算存在的、源于收付实现制基础本身的问题进行仔细的分析,以确定这些不适应之处和本身具有的弱势是否可以通过转向权责发生制基础来解决。
2.政府和文化层面支持
向权责发生制成功转型需要政府的有力支持,实施权责发生制核算基础的政府会计改革需要有一个完整的部门组织结构、清晰的行为责任划分和全面的财务管理制度以规范新基础下的管理流程。权责发生制的实施,需要对政府部门的财务会计人员、管理者甚至决策者进行培训以及继续教育,促进政府机构会计人员会计专业素质的提高,有利于政府财务核算水平的提高和政府职能的转变。
3.法律保障
要确保权责发生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必须在立法工作上做好充分的准备,创造一个健全的法制环境,不仅包括系统的行政、合同、预算、投资等法规,而且包括完整的部门组织、行为责任、财务管理的法规。
【参考文献】
[1] 陈工孟,邓德强,等.我国预算会计改革可行性的问卷调查研究.会计研究,2005.5.
[2] 刘玉廷.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若干问题.会计研究,2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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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陈国兴.政府预算会计制度改革探讨——权责发生制在预算会计中的应用.会计之友,20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