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消费品行业渠道变革创新探讨(3)
2014-12-31 01:07
导读:对经销商的职能进行分离 企业应利用经销商自己的优势,承担部分职能,其他营销职能由厂家承担,达到优势互补的目的,这是一个必然趋势。例如,目
对经销商的职能进行分离
企业应利用经销商自己的优势,承担部分职能,其他营销职能由厂家承担,达到优势互补的目的,这是一个必然趋势。例如,目前强调的厂家的营销工作应围绕终端和二批来开展,虽然这样可以提升销量,但却存在很多实际问题,那就是厂家也许可能对沃尔玛这样的超级终端实行直供,却无法对散布各地的小型终端实行直供;厂家也许可以不计代价地亲自开发乡镇市场或做市场推广,却无法承担循环往复发生的配送成本。因此,对于经销商,尤其是一级经销商,可将其重新定位成物流配送商,剥离其商流职能,即主要负责产品保管、接收订货、发货及配送等职能,而由厂家来负责对二批、三批以及零售商进行业务交易。这样,通过经销商职能的变化,实现了在不削减经销商、不流失大客户的情况下,达到渠道扁平化和改造大客户的目的,同时也能减少厂商之间不能协调一致所引起的分歧,实现厂家对渠道的控制力。
渠道变革创新应注意的问题
市场是瞬息万变的,随时随地都有很多的情况出现,厂家只有根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自己的渠道模式,进行渠道创新和变革,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但不管哪种形式,我们都应注意渠道风险的存在。渠道变革创新最大的风险是:在渠道调整期,新渠道尚未完全正常运营,而老渠道已经瘫痪。因此,成功的渠道变革需具备两大要素:第一是决心,在遇到老渠道抵制时,仍然坚定不移地进行调整;第二是技巧,实现渠道变革的平稳过渡。而要做到这一点,必须注意以下几点:明确定位和目的;要客观地评估所需条件是否具备;做充分的准备工作,扎扎实实地执行到位;为了减少动荡,可在有代表性的地区做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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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家对渠道的变革创新必须有清醒、积极的认识。渠道变革创新不仅在于提供一个产品和资金的通道,更在于使其具备“增值”的功能,使其体现出促销价值、推广价值、服务价值和扩大市场的效应。厂家应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形成变革创新的意识和策略,并付诸实施,这样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朱玉童.渠道冲突[M].
企业管理出版社,2004
2.候忠义.渠道危机[M].中国防织出版社,2004
3.王维龙.为什么大量的渠道变革的调整会以失败告终[J].销售与市场,20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