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租约产权式销售模式运作机理探讨(2)
2015-01-05 02:07
导读:对带租约产权式销售的思考 目前,国内多数使用带租约产权式销售模式的开发商过分追求短期利益,售楼后,留下大量后遗症。有些开发商甚至和商业机
对带租约产权式销售的思考
目前,国内多数使用带租约产权式销售模式的开发商过分追求短期利益,售楼后,留下大量后遗症。有些开发商甚至和商业机构联手欺骗投资者,制定出高租金许诺,开发商拿出大量资金做广告宣传以抬高带租约产权式商铺的售价,广大投资者在现代广告诱人的狂轰乱炸以及“随大流”心态下,出现带租约产权式商铺的“抢购风”,导致商铺售价一升再升。售楼结束后,商业机构迅速退出,极大地坑害了投资者利益。多数该类项目之所以后期出现失败,根本原因就是开发商追求短期利益。从本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只要开发商按以上的步骤运作带租约产权式商铺项目,遵循合作共赢的信念,留给投资者和商业机构合理的利润空间,那么这种销售模式就一定能长期成功。
在国内商业地产项目供不应求、大小开发商均能生存的市场环境下,商铺买卖基本都是“一锤子买卖”的情况下,开发商追求短期利益更能实现其利润最大化,虽然不可能苛求开发商追求长期利益,因为长期利益的贴现值不如短期利益的贴现值大,但在这种市场环境下,追求短期利益才符合开发商贴现利益最大化的要求。而这种销售模式通过把风险隐藏到未来,隐蔽地转移给投资者,从而使开发商可以许诺“低风险、高回报”来引诱投资者。因此必须健全相应法律法规,规范约束开发商的行为,提高他们某些做法的成本,这样带租约产权式销售模式才能被多数开发商真正合理地使用。
在未来愈发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那些中小开发商如能合理地使用带租约产权式销售模式,则可长期部分地抵消流动资金不足的缺点,有可能迎头赶上,不被淘汰。而那些大开发商如能走出追求短期利益的陷阱,注重长期利益,合理使用带租约产权式销售模式,则会进一步强化地位,达到建立房地产品牌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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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刘成刚,黄振宇.房地产销售新王牌:带租约分割产权[J].商场现代化,2005(1)
2.刘成刚.房地产业带租约的产权分割模式探讨[J].商业时代,20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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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学院学报,20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