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旅游业对外资开放的效应分析(2)
2015-04-05 01:14
导读:(三)改变市场格局 主要表现在:在入境游方面,外资掌握着客源。在其进入我国后,其掌握的客源将转移到控制的合资或独资旅行社,将其它相关服务
(三)改变市场格局
主要表现在:在入境游方面,外资掌握着客源。在其进入我国后,其掌握的客源将转移到控制的合资或独资旅行社,将其它相关服务交由自己有资本参与的饭店等相关企业,从而形成接待服务“一条龙”,最大限度地获取利润。相应地,原来与之合作的国内旅游企业的客源将会流失。国内游方面,外资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水平更能适应国内高端客户的需求。国内旅游市场多年来旅游产品单一,各旅行社线路重复,外资进入后,会将其在国外已熟悉但国内尚未开发的产品设计适用于我国市场,如商务旅游等。人才是旅游业最重要的资源,外资旅行社进入后,在扩张业务时势必要大量地招用导游人员,而且大多是有经验的、有较高水平的导游人员,而这只有从内资旅行社才能提供。外资旅行社在管理、用人、分配上的优势,势必对内资旅行社的优秀导游有极大的吸引力。外资进入我国后,首先会选择利润高的市场领域,强大的竞争实力也使得它们可以赢得我国两大旅游市场的高端利润,尤其是开拓市场新领域会使其获取更多的利润。市场分工体系的变化。目前我国旅游业实现国内旅游与国际旅游分开的水平分工体系,而国外旅游发达国家是垂直分工体系。外资进入后,将按照旅游业的产业链整合各种旅游资源,建立符合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垂直分工体系,从而改变我国旅游市场的分工体系。
(四)促进我国旅游市场环境的改善
能进入我国旅游业的外资旅游企业,在国外有多年的经营,形成了自己的品牌和声誉,这构成了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自身的经营行为也具有软约束作用。为了维护自己的口碑和形象,外资旅游企业需要在市场上规范运作,杜绝宰客、坑客的行为而以提高更优质的服务为获取利润的手段,带头遵守我国的法规,维护我国的旅游市场秩序。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外资旅游企业对其它企业的示范作用和约束。如果外资企业的市场定位是高端市场,竞争对手少,在遵纪守法的同时能获取利润,这对我国旅游企业和各类从业人员具有示范作用,可以引导它们规范运作。另外,在市场上,外资企业居于垂直分工体系的顶端,可以用合同约束相关的业务合作企业,而对品牌和顾客满意的关注也驱使它们去约束自己的合作伙伴。
外资旅游企业的进入将加强旅游业对政府管理的呼声。维护和改善旅游市场秩序,是政府的职责,这也是市场主体对政府的需要,但是,长期以来,政企不分,企业要求政府维持市场秩序的呼声往往无力。而外资企业的到来有望改变这种情况,引入外资是政府工作的政绩,而加入WTO、向外资开放又是我国政府的庄严承诺,因此,外资的到来必将加强行业的呼声,有力地推动政府提高管理效能,有力地打击各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大力改善市场环境。
(五)对政府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要求政府管理的公平、公正。旅游业是我国较为开放的行业,但是仍有较多的政策限制,政府管理中存在着优惠国有、集体企业而限制民营资本的现象,有对外资都开放的却限制民营资本,也有偏袒外资而轻视内资。外资进入后,将按照WTO国民待遇原则要求政府管理平等和公正,一视同仁地对待各种资本。
要求政府管理透明、规范。透明度原则是WTO的重要原则,它要求WTO成员必须公布与服务贸易有关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所有有关服务贸易的行政决定、规则、习惯做法,最迟应在它们生效之前予以公布,这增加了政府的工作,对那些内部掌握、内部控制、暗箱操作的管理方式是个严重的挑战。
要求政府转变职能、改善管理方式,提高效能。政府要与企业的经济利益脱钩,集中于旅游业的发展规划、规范旅游市场游戏规则、营造公平合理的旅游市场环境、依法维护旅游市场的竞争秩序、整治旅游市场秩序、实行严格的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旅游投诉制度和质量理赔制度等公共性的事务。政府的管理方式,要从管制转向为企业和游客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