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语言文字不规范现象调查(3)
2015-06-10 01:46
导读:表义不清 即广告在语言表达上有意思模糊不清或者有歧义,如上海的某公司招聘广告中写着“有信用卡经验者优先”,可以理解为有使用信用卡消费经验
表义不清
即广告在语言表达上有意思模糊不清或者有歧义,如上海的某公司招聘广告中写着“有信用卡经验者优先”,可以理解为有使用信用卡消费经验的人优先,但其本意是指有信用卡开发工作经验的人。又如,某广告的标题“某手机又出爆炸新闻”,这既可以理解为“某手机自身爆炸而产生的新闻”,也可以理解为“某手机又出了爆炸般令人惊奇的新闻”。
使用表示“最好、最高”义的词语
这是违反广告管理法规较多的一种情况,2004年第2季度,海淀工商分局广告科和各工商所监测各种报刊杂志媒介广告90934条,涉嫌违法广告45条。在涉嫌违法的广告中,使用“顶级”、“最佳”、“国家级”等绝对化用语的居多,占违法广告的45%。因为这类词语有很多,广告主不断花样翻新,想方设法使用各种具有“最好、最高”义的词语,比如“极品”、“第一品牌”、“雄冠天下”、“技压群芳”等,层出不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9月16日还专门发布了《关于立即停止发布含有“第一品牌”等内容广告的通知》的文件,专门通知有关部门制止这种现象。在这方面,只要监管部门工作到位,应该是可以防止问题继续发生的。
加大对广告语言文字使用的审查力度
在广告语言文字使用中还存在着不适当使用方言、误用标点符号以及格调低下等问题,这里不一一枚举。总体上看,广告语言文字使用中存在的不规范现象是比较多的,其来源很清楚,就是广告设计、制作单位,其背后的广告主当然也起一定作用,但广告语主要是广告设计、制作单位创作的。按照工商管理部门的规定,广告公司在登记注册时必须有两名以上的广告审查员,对于广告的语言文字规范和适当使用问题首先应该由广告审查员把好关。但广告公司本身首先关心的是客户的需求和广告能否抢眼球,在创作广告时容易忽视广告语言文字的规范和适当使用,而广告审查员语言文字素养还存在很明显的不足,所以在广告设计这一环节不能把好关,广告发布代理公司以及媒体广告部的广告审查员也存在同样的问题,这样就不断地让有问题的广告与公众见面。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编辑发布) 要解决以上问题,管理好广告审查员是有效的途径。一方面应该加强对广告审查员的监管,不要让他们只是成为摆设;另一方面也要对他们进行语言文字方面的
培训,提高他们的语言文字素养。广告由工商管理部门监管,但对于语言文字本身的问题,语言文字管理部门更有发言权,但各级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不是执法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该和文字管理部门加强合作,共同做好这方面的工作。
参考文献:
1.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教育室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法学习读本.语文出版社,2001
2.张斌,于漪.给城市洗把脸.上海文化出版社,2004
3.北京:对广告用语乱用谐音叫停.人民日报,200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