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学(3)
2014-06-05 01:10
导读:把构建新兴的劳动关系作为改善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任务,并且纳入组织发展战略。 ②劳动合同制度应当与其他法律制度相衔接配套。劳动关系的层次化
把构建新兴的劳动关系作为改善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任务,并且纳入组织发展战略。
②劳动合同制度应当与其他法律制度相衔接配套。劳动关系的层次化、市场化、多样化、规模化和复杂化,要求劳动合同制度应当与其他法律制度相衔接配套,以期使劳动法律制度体系对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产生整体功效。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以集体合同为依据,注重通过集体合同有效规范、制约和引导劳动合同的实施;劳动三方协商机制应成为推动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合同制度实施必不可少的条件;建立一个公正、快捷、高效的劳动争议制度,成为劳动合同运行必不可缺少的环节。建立平等协商制度,针对群体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企业应当与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代表进行协商,针对职工个人的劳动关系的问题企业要与职工本人进行平等协商。
此外还应在抓紧实施《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的同时,制定“企业工资条例”“工薪保障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同时建议在刑法中做出明文规定,对不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对劳动者合法权益造成重大伤害者,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的刑事责任。
关于从法律角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诸多文献中,更多的是集中于劳动合同制度。国内学者在研究中从多角度界定劳动关系,提出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作用,全方位的指出了在用人单位和劳动力的提供者之间存在的各种劳动冲突,在《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提出了较全面的解决措施,这些都为我国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但在这些研究中还存在以下不足:对于和谐劳动关系的界定模糊,缺乏相应的
评价指标;在研究劳动合同执行中缺乏一般与特殊的比较,提出的问题都是表面性的,缺乏深层次的分析;问题的研究多集中在用人单位上,很少涉及到对劳动力提供者的研究;对于《劳动合同法》中涉及不完整的内容,如劳动变更,学者们缺乏必要的研究,为以后劳动合同法的进一步完善提供理论基础。这些不足都将成为以后的研究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