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被诉作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正当性审查(2)
2014-10-09 01:15
导读:2、适用法律、法规条文错误,包括适用定性条款错误和适用处理性条款错误两种。适用定性条款错误,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认定被处理行为或事项
2、适用法律、法规条文错误,包括适用定性条款错误和适用处理性条款错误两种。适用定性条款错误,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认定被处理行为或事项性质的法律、法规的条款错误。适用处理条款错误,是指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定性条款没有错误,但适用有关处理的条款错误。 3、适用了没有效力的法律规范,即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适用的实体法律、法规、规章尚未生效果或已经失效。如:2004年5月2日,赵某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将于某撞伤,公安机关适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赵某实施行政处罚即属适用了没有效力的法律规范,因自2004年5月1日起《道路交通安全法》即实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同时废止。 五、对有无违反法定程序的审查 行政程序包括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顺序和时限。相应地,法院对行政行为制作程序的审查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对具体法定方式的审查,行政行为的方式主要是指行政行为的外在表现形式,根据外在表现形式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和非要式行政行为,法律、法规对行政行为的方式有明确规定的,如:《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采用书面形式,不能采用口头形式,假如缺少书面决定书,即违反法定程序,应判决予以撤消。 2、对具体行政行为法定步骤的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步骤,即行政活动的必经阶段。从理论上讲,在行政行为的制作过程中,缺少或不必要地增加步骤都属于违反法定程序,法院应依法判决撤消,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审查被告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步骤,通常只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具备那些涉及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程序权利。如:《行政处罚法》规定,按照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步骤为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负责人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最后将处罚决定书投递相对人。假如缺少任何一个步骤,即属违法,应判决予以撤消。 3、对行政活动顺序的审查,行政活动的顺序即行政机关完成行政行为必须经过的各个步骤的先后次序,它是在总结行政执法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抽象出来的程序规则。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