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如何维***制的同一(2)

2015-05-27 01:42
导读:由于我国立法法并未对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及规章的审查作出具体的规定,很难操纵,而且实践中也无成功的司法审查及立法审查监视先例,无


由于我国立法法并未对司法解释、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及规章的审查作出具体的规定,很难操纵,而且实践中也无成功的司法审查及立法审查监视先例,无疑是立法学与实践方面的一个重大缺陷,也是我国司法制度的一个不足之处。当然,各种情况的发生似乎都有各自的“正当”理由,有的是地方法院确实为了“同一地方法院熟悉”,以使此类案件在某一地区能够得到相同或相类似的审理与判决,尽管这样做的结果并不能全部都是正确的。有的是地方政府为了促进地方的,从而作出了与国家法律不相同的规定,但这些行为有的甚至可以说是在对抗国家法律的施行。不管其行为的理由或正当性如何,国家机关对抗或阻挠法律同一施行的行为本身就是不能容忍的。因此,笔者希看国家有关机关应当对这些事件予以足够的重视,深进存在的这些题目,寻找解决这些题目的办法,在加强立法与法律修改工作的同时建立与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审查监视机制,以免让各部分各地方自行其是,从而法律的权威并破坏法律的同一施行。
上一篇:公司有限责任制度负面效应的法律思考 下一篇: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