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治与社会文化环境(2)
2015-09-26 01:02
导读:在中国古代还有一种极其特殊的刑罚即“赎刑”,就是可用钱或官爵抵罪,用财产或地位换取免刑,这显然是富豪和特权阶层的保护伞,保护伞之下的“法
在中国古代还有一种极其特殊的刑罚即“赎刑”,就是可用钱或官爵抵罪,用财产或地位换取免刑,这显然是富豪和特权阶层的保护伞,保护伞之下的“法治”也就因此失往了公道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中国古代的严刑固然可以使人们因此对其威慑力和血腥气有一种恐惧心理,而***一时服从法律,却尽对不可能有效地将人们导向对法律的忠诚和自觉遵守,这自然会使人们对严重、残酷的法律产生本能的反感和潜意识的抵抗,这样的“法治”无法真正主宰人们的行为,它终将会失往民心,失往信任,使社会机制内部的自我调节能力削弱,从而失往均衡,最后导致一代统治的毁灭。现代法治是以具有代表人***志和利益的完备法律体系和夸大责任和义务,保护正当权利为特征的。现代法治的条件是有法可依,要求有一整套科学、严谨和完备的法律体系,使国家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都有法可依。法治社会的法律体系主要应由以下几类法律构成:一是规定国家根本制度、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宪法和宪法性法律;二是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行为、行使职权的程序等的行政法和行政机关侵犯公民、法人权利进行救济的行政诉讼法;三是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的经济法;四是规范市场主体,保护各类民事权利和票据、保险、海商制度的民商法;五是解决民事、商事、经济纠纷的民事诉讼法;六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刑法和惩办犯罪的刑事诉讼法;七是规定保护劳动者权益,提供
社会保障,对社会弱者予以救济的社会保障法等。人们就是通过履行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严厉惩办不负法律责任,不尽法律义务的行为,来充分保障人们同等的权利和自由。这必然使人们对法律的接纳是主动的、积极的,遵纪遵法成为人们一种基本的法律倾向乃至生活追求。自觉的遵法精神甚至为保***律而献身的美德正是法治的文化根基和观念条件。现代法治就是依靠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体系的公正性、道德性来保证法律的责任和义务实现的,是通过人们发自内心深处对法律的爱护来树立法律的威严和权威,从而保障正当权利不受侵犯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二、现代法治依靠的杜会文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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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法治依靠的社会文化环境是现代的经济形态、现代的社会思想和现代的社会政治制度。现代的经济形态是商品经济即市场经济,现代法治是以其为经济基础的。对于任何一种经济形态来说,规则都是必要的共同要素。市场经济与自然经济所需要的规则存在差异,差异从本质上使法治与人治径渭分明。市场经济中的商品生产和交换形成的契约关系和契约观念是法治天生的最重要决定因素,它导致在价值实现过程中,所有的社会消费主体依靠市场主体实现自身的经济需求,而社会消费主体本身又是市场主体实现经济需求的依靠者。这样以物为中介实现的同等交换从本质上体现了人的意志自由和人格同等的交换。马克思曾指出:“我在分析商品流通时就指出,还在不发达的物物交换情况下,参加交换的个人就已经默认彼此是同等的个人。”这种同等需要法治来保障,致使以民商法为核心的调整同等经济关系的法律应运而生。同时市场经济造就了独立于行政权力之外的经济气力即市场主体,它可以对抗行政权力的不公道、不正当行使,改变计划经济条件下那种行政权力不受约束的状况,充分体现同等权利,固然当市场调节失灵的时候,国家可以通过宏观调控法规、法律对市场经济进行干预,实施宏观调控,但政府权力本身已经受到了严格限定,市场经济对行政权力的经济限定构成了对权力法律约束的基本条件。总之,法律的基本原则、制度都是在经济市场化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可以说市场经济是法治天生和发展依靠的经济形态,法治的实现程度取决于市场经济的发达程度。
现代社会思想根植于现代的经济形态,同等的物质文化必然创造出同等的社会思想。现代社会思想表现在对待科学、政治、道德、权利、义务等题目上的理性思考。法治需’要科学精神来支持,科学精神要求遵循法律实践的客观规律,承认法律的权威,不盲目祟拜个体的聪明与德性,处理好法律与权力之间的关系。政治道德要求充分地尊重人权,建立同等自由的政治道德,让公民具有独立的人格、独立的地位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中往。社会成员具有正确的、强烈的权利义务观念也是实现法治的重要条件。作为社会成员都是同等的社会行为主体,他们不但要同等地对社会尽义务,而且要同等地享受来自社会的权利,他们不但要尽力维系社会的良好秩序,而且要享受充分的自由,由于从根本上讲,法治国家要靠社会成员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来实现。社会成员的权利义务观念应包括:知晓自己权利及其正当性、正当性、可行性的界限,在法定范围内主动追求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在保卫自己权利的同时也要尊重他人的正当权利,自觉履行对他人、社会和国家的义务。在这些现代社会思想的氛围中,现代法治就会更重视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也更关注人的价值和尊严。这充分体现了现代社会思想对现代法治的催生作用和维系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