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青海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社会保障问题(2)
2014-02-15 01:39
导读:(2)失业保险处于空白状态 调查结果显示,87%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中都有没活儿干的经历,从“失业”时间上看,失业在一周以上的居多,占62%,失业1个月以
(2)失业保险处于空白状态
调查结果显示,87%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在城市中都有没活儿干的经历,从“失业”时间上看,失业在一周以上的居多,占62%,失业1个月以上的占14%,并且,67%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反映自己曾遇到过用工单位单方面解除
劳动合同的情况。就业过程突然中断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打击比下岗对于城市职工的打击更为沉重。
(3)医疗保险不健全
在农村剩余劳动力队伍中,尽管大部分都在自己户口所在地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但由于合作医疗的报销比例较低,在加上不能做到省级统筹,因此在这一群体中“大病小治,小病不治”的现象较普遍。调查显示,有33%的农民工生过病。他们的看病支出绝大部分是自费,由用人单位为他们支付费用的只有6.2%。由此可见,在医疗看病方面,农民工的保障待遇非常有限。
(4)女性农民工的生育保险严重缺失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女性劳动者在怀孕、分娩过程中给予生活保障和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制度和政策。尽管在调查中,女性比例不算高,只占了24%,但现实情况是绝大多数企业或雇主没有为女性农村剩余劳动力办理生育保险,女职工生育保险基本上是空白。
2.社会福利现状
调查发现,在社会福利方面,农村剩余劳动力是无法与城镇职工相比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福利缺失表现在与城镇职工在住房条件或补贴、在职
培训或进修、各种劳动保护及保健费、子女入学、入托、社区服务等方面存在明显差别。调查显示,34%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居住在简易工棚里,承租私房的农民工也占有一定比例,达到15%。从教育福利上看,除了少数技术性强、工作年限长的农民的农民工有机会参加在职培训或进修外,68%的农村剩余劳动力没有机会享受。
(科教作文网 zw.nseac.com整理)
3.社会救助现状
社会救助是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由国家和社会依照法定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最低生活需要物质和其他援助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调查显示,农村剩余劳动力处于社会的边缘,虽然身在城市,但是不属于城市这个范畴。他们一般都住在建筑工地,如果遇到生活和其他困难,他们是很少会得到单位救助的。即使那些住在固定社区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租房居住),社区也只是关心他们应尽的义务,例如交纳卫生费、计划生育检查等。以最低生活保障为例,城市职工如果家庭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标准,就可以从城镇民政系统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而在所调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中,没有一例是得到过这种最低生活保障和社会救助的。
三、青海省建立农村剩余劳动力社会保障制度的策略
1.稳定就业的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社会保险方案(稳定就业这里界定为在同一个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
(1)全面强制施行工伤保险制度
青海省农村剩余劳动力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障中最重要的保险项目。由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特殊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