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代表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四个基本问题(2)
2015-01-22 02:57
导读:邓小平的重大贡献,就是在以什么态度来认识人民利益这个问题上,冲破一切条条框框的束缚,放下一切自以为是的东西,彻底抛弃一厢情愿,让人民群众
邓小平的重大贡献,就是在以什么态度来认识人民利益这个问题上,冲破一切条条框框的束缚,放下一切自以为是的东西,彻底抛弃一厢情愿,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自己来回答。早在1956年,小平同志就在党的八大所作的《关于修改党的章程的报告》中明确指出:“许多人并非在主观上没有为人民服务的愿望,但是他们仍然把工作做坏了,使群众受到重大的损失。这是因为他们自以为是先进分子,是领导者,比群众懂得多,因而遇事不向群众学习,不同群众商量,因而他们出的主意,经常在群众中行不通。”(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版,第218页。)到1962年,他在谈到农民自发搞起的包产到户形式时,更明确指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起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版,第218页。)三十年后,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又一次指出:“农村搞联产承包,这个发明权是农民的。农村改革中的好多东西,都是基层创造出来的,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382页。)邓小平提出的认识人民利益的正确态度,其重大的现实意义已经昭示于天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正确路线、方针、政策的制定以及由此带来的各项事业的大发展,无不得益于此。这一正确态度的深远历史意义同样重大,可以说它提出并解决了全党思想能否可持续解放的大问题,彻底革除了妨碍我们的思想可持续解放的观念障碍。邓小平早就明确指出:只有继续做群众的学生,才能继续做群众的先生。(注:《邓小平文选》第1卷,第2版,第219页。)在真理标准问题的大讨论刚刚结束时,他就提出了今后“必须继续解放思想”(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版,第364页。)。江泽民同志也提出,我们所做的一切,都要看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他在上海工作期间,还每月召集有关方面的代表讨论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从来不是简单地定于一尊,而是在讨论中逐步形成最切近人民群众实际利益的正确认识。(注:《报刊文摘》1996年11月12日。)始终坚持以这样的正确态度来认识人民利益,彻底放下一厢情愿的主观偏见,以人民群众的好恶为好恶,以人民群众的是非为是非,这正是邓小平理论所以能够赢得人民的基本原因。坚持这一态度,也必将使这一理论能够始终赢得人民。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二、以什么思想来准确表达人民利益
人民的利益应该由人民自己来选择,但需要由执政的共产党来集中表达。特别是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究竟是什么,更必须由共产党通过集中人民群众的愿望加以提炼。这种在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