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保护少数的权利(2)
2015-02-18 01:25
导读:在现代民主社会,个人权利意识是基本的法律意识,也是基本的民主观念。现代民主政治不仅通过宪法和相应的法律体系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在现代民主社会,个人权利意识是基本的法律意识,也是基本的民主观念。现代民主政治不仅通过宪法和相应的法律体系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而且将政治的基础确立在个人的基本权利意识之上。现代社会的公民依法享有各种基本自由和基本权利,公民行使这些基本自由和基本权利,是现代民主政治正常运行的前提条件。就政治生活而言,公民的权利与自由既体现在公民所拥有的参政权、议政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等政治权利上,也体现在公民所拥有的生命权、财产权、享有的尊严、良心自由、思想自由以及言论自由上。前者一般称为积极的自由或权利,后者一般称为消极自由或个人自由与权利(相对于集体性参与或作为成员参与的自由与权利)。怎样使得公民的意愿能够体现在政治决策过程中,能够体现在政治行动的结果上,是民主制度的程序设计需要考虑的。然而,不论是什么程序,都必然出现一个多数与少数的问题。一般而言,民主意味着多数统治。即多数的意愿才是可以真正体现在政治决策和政治结果中的意愿,而如果我们是站在少数一边,那就意味着我们的意愿不可能得到实现,少数在做出的决定中,只能代表零,或者说它是无。在现代民主政治中,个人权利意识应是一种普遍性的意识,即每一个选民或每一个公民的意愿都应得到尊重。但是在政治决策中,只有一种声音能够体现出来,这就是多数的意见。那么,怎么对待少数?少数是否还有表达意见的自由?还仅仅只有服从多数的权利?政治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