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邓小平制度变迁与市场化改革的理论模式(2)
2015-06-10 01:49
导读:这些理论突破和创新构成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意识形态和中国社会共识。它预设了中国改革开放和制度变迁的路径和取向
这些理论突破和创新构成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们党的指导思想、意识形态和中国社会共识。它预设了中国改革开放和制度变迁的路径和取向。
二、制度变迁的目标模式:社会主义经济市场化取向改革
随着对传统社会主义经济体制认识的不断突破和理论的不断创新,邓小平对“摸着石头过河”式的制度变迁和市场化取向改革目标模式认识逐渐明晰化。市场化改革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1)“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体制模式。它突破了把市场和计划完全对立的传统计划体制,开始在计划经济的总体框架下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为市场化取向改革开辟了道路。(2)“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体制模式。它把商品经济看成是社会主义的内在属性,提出要大力发展商品经济。这种“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其运行机制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模式。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一些深层次的问题亟须解决。邓小平南方谈话中提出的一系列著名论断,澄清了人们的各种疑虑。党的十四大根据南方谈话的精神,结合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实践经验,最终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我国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
邓小平提出市场化改革模式,首先在于他科学地区分了经济制度和经济体制。在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由于认识上的原因和“左”的思想倾向,曾经把基本制度和具体体制混为一谈,导致了社会主义国家在处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时,要么是把改革体制误认为是改变基本制度,反对对体制作任何改革;要么是把体制的改革变成对根本制度的变革,使改革变成“改向”。邓小平在改革初期就指出,“社会主义制度并不等于建设社会主义的具体做法”[3]。随后,进一步指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2]在他看来,市场经济作为具体的运行体制,并不具有社会基本制度性属性,而只具有体制性属性。这种认识上的突破,是我国经济体制市场化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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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制度变迁的性质: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中国经济体制的制度变迁,就其引起的体制变革、利益格局调整和社会结构变动的深刻性、广泛性和持久性而言,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但这场革命是在社会主义宪法原则下进行,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首先,改革是一场新的伟大革命,“是中国的第二次革命”[2]。邓小平指出,我们的改革具有革命性的变革,它是对原有经济体制的根本性变革,而不仅仅是细枝末节的修补。它要从根本上变革束缚中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实现制度创新,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适应中国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同时相应地改革政治体革制和其他方面体制。因此,从制度变迁的广度来讲,“改革是全面的改革,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和相应的其他各个领域的改革。”[2]从制度变迁的深度来讲,改革是要彻底破除旧体制,建立新的经济体制,而不是对旧体制的修补。这种脱胎换骨式的制度变迁和制度创新,将会大大促进生产力的发展,将会引起整个社会经济生活、社会生活、工作方式、思维观念和精神状态的一系列深刻变化,正是在这个意义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