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乡镇政权组织的困境及改革趋向的选择(2)
2015-06-12 02:04
导读:另外,在沉重的体制和财政压力下,一些地方乡政角色变异,出现了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的侵入的现象[3],基层政权出现严重的功能性变异和结构性退化。
另外,在沉重的体制和财政压力下,一些地方乡政角色变异,出现了黑恶势力向基层政权的侵入的现象[3],基层政权出现严重的功能性变异和结构性退化。作为一级政权,其恶劣行径引起了农民的反感、愤懑,基层民众将他们的不满、怨恨转嫁给国家,由此必然会产生政权基础合法性危机。目前不少乡镇政府已外强中干,很难有效地管理、约束它的下属机构及其人员,根本无法领导和管理本区域内的各项事业。这种体制已成为国家与基层社会之间的一道“中介层”,它一方面阻断来自上级政府政令的畅通和执行,另一方面阻止来自基层民众的合理诉求,干扰了对政治系统的正常“输入”、“输出”和“反馈”。
基于上述原因,中央和地方政府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图通过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治理对农民的各种乱收费,减轻农民负担,巩固基层政权,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和农村社会长期稳定。但是,单一的税费改革解决不了行政压力体制和财力紧张问题。这就需考虑从治理体制上改革现有的乡级体制,进行乡镇和县级政治体制改革。
三、中国大陆乡镇政府何去何从:目前的几种改革思路
目前人们提出的各种改革思路有:主张加强乡镇政府的建设,将它建设为一级完备的农村基层政府组织;要么主张撤销乡镇政府,实行(类似于村民自治那样的)社区性“乡镇自治”;要么主张虚化乡镇政府,将之改为县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实行“县政、乡派”。
乡镇机构膨胀、农民负担和乡镇财政等问题日益严重的今天,人们对于中国大陆乡镇政府去向又趋向一致,即实行“乡派”或者“乡镇自治”,几乎没有人主张要加强乡镇政府的建设。乡镇政府也的确没有必要建设成为一级完备的政府组织。否则,庞大的机构必须要存在和消费,农民的有限剩余与地方财政支出日益扩大的矛盾,决定了这是不可行的。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第二种主张是实行“乡镇自治”。吴理财主张“在乡镇政府维持国家政权组织的基本前提下,使之真正成为乡镇社区有效治理的主体单位”,具体办法则是实行乡镇长直选,重新配置乡镇政府的权力,扩大乡村人民民主参与乡镇政治的管道,使之有足够的政治权力参与到乡镇政府的选举、决策、监督、治理等诸多层面和各种事务当中[4]。于建嵘主张“撤销乡镇政府,建立自治组织;健全和强化县级政府职能部门的派出机构;充实和加强村级自治组织;大力发展农村经济中介组织;开放农会等农民利益代表组织。”“乡镇自治是一种社区自治,依国家法律的规定和本地方公共的意志,处理地方公共之事务”[5]。就目前而言,乡镇自治面临着相当大的困境,缺乏自治的基础条件。一是当前的村民自治还不足以发展为更高层级的社区自治形式,即使村民自治本身还存在许多问题没有解决好。并且单个行政村落的自治和民主选举也只能形成“马铃薯”式的自组织群,而这种相互隔离的、分散的自组织不可能直接影响国家层面的政策选择,难以约束基层政府的行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