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技术企业实行股份期权制的战略思考(2)
2015-12-07 01:01
导读:⑥降低成本。高技术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经常面临的一项挑战是现金流不足。而企业经营人员、技术人员一般都是企业的核心资源,过低的薪酬会造成企业人
⑥降低成本。高技术企业在创业过程中经常面临的一项挑战是现金流不足。而企业经营人员、技术人员一般都是企业的核心资源,过低的薪酬会造成企业人才的迅速流失,而过度的工资开支又会令创新企业捉襟见肘,负重运行。股份期权制度的引入则较好地解决了创新企业工资成本的问题,通过减少工资奖金的权重,使知识人才的薪酬重心落脚于期权收益上。从而降低了企业的费用支出水平,增进盈利。
⑦创新文化。高技术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创业团队的精诚合作与优势互补,离不开知识与信息的共享,离不开民主、公正、公平、敢于冒险、容忍失败的创业氛围,而股份期权制的采用,有利于高技术企业这种企业文化的造就。
二、问题分析
我国高技术企业要实行股份期权制还面临如下问题。
①法律法规滞后。虽然我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科技成果转化法》颁布实施已有数年,政府针对高技术产业化也出台了相关的政策规定,但总体说来,我国法律制度的供给并不能满足我国创新企业发展实践的需求。比如《科技成果转化法》中虽然规定“对企业单位独立研究开发或与单位合作开发的科技成果投产后,单位应当连续3至5年从实施该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提取不低于5%的比例,对完成该项科技成果的人员给予奖励”。但这些规定至少在两个方面存在不足:其一重技术、轻管理,或重硬技术轻软技术。众所周知,企业家才能是一种极其宝贵的稀缺资源,“管理者干股”应可成为我国高技术企业制度创新中的一项必然而合法的选择。其二重“现股”轻“期股”。即使将“重要贡献人员”的报酬奖励折算为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一般也限制多多,审批多多,而风行发达国家的股份期权制度则远未成气候。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②意识观念落伍。在相当多的人的心目中,“谁出资谁拥有”、“资本至上”的传统观念根深蒂固;老板意识与打工意识浓厚;国人信奉“宁为鸡口,勿为牛后”的现象并不少见。合作欲望不强,猜忌防范心理严重;担心财富外流和权力分散,对股份期权制的理解与接受,可能会需要一个较长的磨合过程,有时甚至会出现抵触与反复的现象。
③道德诚信不足。股份期权是一种企业内部契约,在目前我国尚未出台具体的法规之前,其实践程度完全取决于签约双方的履约意愿与履约能力。相对而言,期权持有人较创新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在我国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传统的价值观念已收到很大的冲击,而与市场经济真正相一致的价值体系又尚未有效建立。社会信用缺失,不践承诺、不履合约的现象严重。上市公司恶庄操纵,期骗套牢中小股东;非上市公司则流于形式,使期权制度形同虚设,期权拥有者收益之日遥遥无期。
④社会配套较差。股份期权制作为高技术企业一项重要的产权制度创新,其效力的发挥有赖于其他制度创新的协同配套:风险投资作为一种最直接和最重要的新型金融工具是高技术企业的“孵化器”;科技园区作为高技术企业有效运行的社会组织制度创新,应为高技术产业化提供良好的地域载体和基地,从而降低高技术产业化的交易成本,提高创新企业的成活率;中介机构如审计、评估、咨询、交易市场等都对高技术企业的正常运行发挥着重要的监督和服务功能。这些环节存在的种种问题不但会令股份期权制的推行失去基础,更会从整体上阻碍我国高技术产业化发展的步伐。
⑤企业人才匮乏。从根本意义上看,股份期权制的设计就是为了从产权的高度实现人才的价值,亦即人力资本对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