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个体道德产生的条件(2)
2015-12-23 01:42
导读:2.人的自我愈识的产生与发展是个体道德产生的前提。人的自我意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产物,是人与自然和社会斗争的结果。在劳动过程中,
2.人的自我愈识的产生与发展是个体道德产生的前提。人的自我意识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后的必然产物,是人与自然和社会斗争的结果。在劳动过程中,人不仅使自己生理方面得以进化,如站立行走,手更加灵活等,更重要的是使自己认识到与自然界的区别,自己与他人的区别,主要是使人认识到主我与客我的存在与区别。只有在这种条件下人才真正从自然界和社会中分离开来,才逐步形成人类特有的精神文化生活,也才有可能真正认识到主观的我与客观的我的关系,并运用个体道德理论和规范来调节二者关系,也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真实的、自由的、全面发展的人。因此,人的自我意识的产生使个体道德有了调整对象,是个体道德产生的前提。
3.主我对道德观念的认同是个体道德产生的基础。道德作为调整手段,必须深入到人的内心后才起作用,即人必须意识到道德在人的成长过程中对人有指导监督约束与帮助作用,并主动自觉地以道德规范来指导自己的道德行为。在个体道德中,这一点表现得尤为明显,因为主我与客我共存于我之中,其是不是自觉自愿的行为只有自己知道,别人根本无法知晓。作为主我,必须得承认道德的作用,承认在自身实践与完善的过程中,道德具有其它规范不可替代的作用。随着社会物质财富的日益丰富,生存需要越来越显得不是那么迫切,代之而起的是人们的发展需要,发展需要的满足程度除取决于社会物质财富外,人们的精神境界也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事实证明,人们的心理成熟程度和思想境界的高低对人的全面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个体道德作为调整人的心理状态,维护人的心理健康的重要规范,只有得到主我的认同,才能在道德实践中起作用。因此,主我对个体道德规范的认同,是个体道德产生的基础。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4.主我与客我之间的需要冲突是个体道德产生的现实依据。人具有二重性,即主我和客我,或潜在的我与现实的我。在人的成长过程中,人对自我有一定的期望值,当客观存在的我达不到主观的我的期望值时,主我与客我之间产生矛盾,主我的需要是理想化的,全方位的,是感性的;而客我的表现则是现实性的,有限的,客观的。客我有时能满足主我的需要,有时不能满足主我需要,当二者发生冲突时,会引起主我对客我不满而产生烦赚、焦虑、失望的情绪,当这种情况长期存在时,就会影响人的心理,心理的健康成长。这时就需要个体道德规范来进行调节,使之趋于和谙,因此我们认为,主我和客我存在需要冲突,个体道德才有调整的内容。
三、研究个体道德的意义
随着人类社会经济文化的进一步发展,人们的需要和欲望也在不断增多,而现实世界毕竟是不断发展和进化的,它满足人的需要和欲望的程度也必然是有限的。从某种程度上讲,客观世界既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客观物质基础,同时也制约着人的全面发展,有时还会引起人对现实的我即客我的不满、焦虑和恐慌等。个体道德作为调整主我与客我之间矛盾的规范之一,有着其它规范所不可替代的作用,它对于提升人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