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新型公路资产管理体制务管理毕业论文(3)
2013-10-22 01:05
导读:尽管我国在公路资产管理上开始了一些新的探索,但仍还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 1、公路资产产权不清。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国有公路资产的产权关
尽管我国在公路资产管理上开始了一些新的探索,但仍还存在着一些弊端,主要表现在:
1、公路资产产权不清。中央和地方政府对国有公路资产的产权关系,是事关国有公路资产管理体制的基本问题。我国现在的财政体制事实上已是分级财政体制,每级政府都有自己的预算,中央财政的转移支付也在逐步规范化,中央政府统一享有国有资产的产权已不符合实情。中央财政安排建设形成的公路资产与地方各级政府用“自己”的财力投资形成的公路资产交集在一起,资产关系的复杂化也使地方政府产生了产权方面的要求,造成了目前公路资产产权不清的现状,出现了个别地方政府在公路收费权转让过程中将中央政府、省级政府本应该享有的所有者的权益转归地方政府,侵占了出资人的合法权益。
2、委托及受托的代理关系不明晰。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交通部)负责主管全国公路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对国道、省道的管理。目前的公路建设资金基本上是按照“三个一点”即“国家补助一点,地方政府自筹一点,金融机构贷款一点”的原则进行筹集,中央补助部分主要是纳入财政管理的车购税(费),地方政府投入的也是纳入地方财政管理的公路建设基金,这两部分构成国家投入公路项目的资本金,就国有资产来说,代表国家出资人的是中央和地方政府。目前暂由中央和地方交通主管部门代行出资人权利的格局,在资产授权管理问题上是缺乏法律依据的,委托及受托的代理关系不明晰。
3、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对经营性公路资产的管理体制尚未理顺,管理上分工不明、责任不清。公路作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公路资产是国有资产的组成部分。但公路资产的性质未有明确的界定,管理的权限不明、职能分工不清,主要表现在收费经营公路方面,公路资产的管理体制有隶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公司型和完全脱离交通主管部门管理由地方政府直接授权管理的公司型两种管理体制。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4、公路资产管理法律、法规不健全,现有公路资产管理法规约束力不强。尽管国家有关部门制订了一些公路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法规,但很不健全、很不完善,特别是缺少一部比较完整的国有公路资产法规。目前现有的公路资产管理办法,由于缺少约束力,有法不依的现象还普遍存在,如在公路两旁控制红线内乱盖房屋、乱开道口,侵占国有公路资产和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损坏公路、桥梁、涵洞等公路资产得不到赔偿等现象仍屡禁不止,造成国有公路资产的损失。
现行公路管理体制存在的上述弊端已不适应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对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的要求,因此,重新构建公路资产管理体制就显得十分的迫切和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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