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坏账损失核算面临的问题(1)务管理毕业论
2014-08-26 03:05
导读:财务管理论文毕业论文,浅析坏账损失核算面临的问题(1)务管理毕业论在线阅读,教你怎么写,格式什么样,科教论文网提供各种参考范例:[摘 要] 随着商业信用的不断发展,几首每个企业都无一例外地在销售商品提
[摘 要] 随着商业信用的不断发展,几首每个企业都无一例外地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之后应收债权而这些债权能否收回,将直接影响到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现行会制度对坏帐损失的认定和核算的规定并不能很好地解决核算实务中面临的问题,本文将从坏帐损失的确认和核算方法两个方面开论迷。 [关键词) 坏账损失;确认;核算
一、坏账损失的确认
根据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坏账是指企业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由于发生坏账而产生的损失称为坏账损失。
对于坏账损失的确认,会计制度规定了如下几条标准: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
3.债务人较长时间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的可能性极小的。
根据规定,满足上述条件之一者即可确认为坏账损失。而在这三个条件中,第一条和第二条的认定由于在判断的过程中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比如债务人死亡有死亡证明,债务人破产有破产法律文件),因而可以根据这些法律文件非常容易地判断坏账损失的发生。但对于第三条,由于没有硬性的规定,所以在实务中存在着较大的操作余地。目前实务中常用的判断标准或者说证据通常是债务人资不抵债、现金流量不足等,而这些信息只能通过债务人的财务报告反映一二,并不能反映全部。所以囿于这些信息的局限性,会计人员要么不能很准确地判断是该全额计提还是部分计提坏账准备,要么即使能准确判断收回的可能性,也会由于某些不可告人的企图而故意歪曲,因而造成了在确认上的随意性。这些情况在很多企业的会计实务中得到验证:他们在需要业绩、需要粉饰报表的年度,少确认或不确认坏账损失:在需要亏损的年度,又会利用这种随意性创造出巨额亏损。会计制度对坏账损失的规定本意是用以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但由于在确认环节上的随意性,坏账损失的核算反倒成为企业随意操纵的手段,与会计制度的初衷背道而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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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坏账核算方法的选择
坏账核算的方法通常有两种:直接转销法和备抵法。现行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坏账损失。之所以规定只能采用备抵法,是因为备抵法有三个优点:一是预计不能收回的应收账款作为坏账损失及时列入费用,避免利润虚增:二是在报表上列示应收账款净额,反映真实财务状况;三是使应收账款实际占用资金接近实际,有利于资金周转,提高经济效益。
在实务中,备抵法具体分为余额百分比法,账龄分析法,销货百分比法及个别认定法。这些方法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达到上述目的,但仔细分析之后,我们发现备抵法仍然存在无法解决的问题。
下面以备抵法中的应收账款余额百分比法为例,来分析其弊端。我们知道,在开始采用备抵法的当期,一般都会按当期期末应收账款余额的一定百分比计提坏账准备,计入管理费用,接下来,无非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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