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营企业融资风险之成因分析(1)务管理毕业论(2)
2015-03-30 01:01
导读:(2)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限制。一方面,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仍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截止到2000年8月底,国有银行仍掌握了74.4%的存款资源,
(2)银行等金融机构的限制。一方面,民营企业融资的主要来源仍然是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截止到2000年8月底,国有银行仍掌握了74.4%的存款资源,同时垄断了77%的贷款权。而实际上80%的信贷资金是倾向于效益较低的国有企业的。对银行而言,民营企业贷款规模小,贷款期限短,其利率水平相对较低,因此银行获得的收益也比较少;少数民营企业缺乏专门的财务管理人才和机构,存在严重的逃废债现象,使银行常常无法按期收回贷款,银行出于对自身风险的规避,也不得不对民营企业看低一线。如:京山县自1997年以来,逃废债企业的数量年平均增长速度约为20%,银行与企业之间极度的信息不对称,还会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因此银行在向民营企业发放贷款时不得不设置额外的屏障。
另一方面,由于亚洲金融风暴的冲击和加入WTO的压力,我国银行业已经将贷款权限级级上收。例如:黄冈市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对银行进行机构调整,从1998年末到2000年7月底,全市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机构总数减少143家,黄梅工行营业网点、综合营业网点及储蓄营业网点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60%、25%和80%。这一举措大大减少了与民营企业联系最密切的县级支行,其信贷审批权限也层层缩小。如:京山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县级支行只有5至10万元的个人小额质押贷款审批权限,且只对授信A级以上的企业予以支持。而京山县的671家企业中,评为 A级以上的仅47家,占7%,很多资信状况良好的民营企业也因为成本或缺乏信用观念,甚至不愿意参加信用评级活动。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融资偏好原因探析
偿债基金与项目融资结合的模式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