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物流业上市公司财务软信息披露之探究(1)(2)
2015-04-06 01:09
导读:2.财务信息预测法规不完善。在我国对财务预测进行规定的目前只有证监会的“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 说明
2.财务信息预测法规不完善。在我国对财务预测进行规定的目前只有证监会的“关于发布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 号《招股
说明书的内容与形式》的盈利预测。尽管对预测内容、预测期间等的披露等都做了强制性的规定,但从上述的披露制度的变迁看,财务预测信息披露制度还不完善。
3.财务信息预测行为不规范。由于有效的财务预测体系没有形成,加之财务预测法规不健全,许多上市公司担心过分详细地提供公司的盈利预测将泄露公司的某些商业“机密”,因此,其公开披露的盈利预测信息简明扼要,对一些重大事项的揭示不够充分或者有遗漏,或故意避重就轻,未能将编制盈利预测的基准和预测假设以及重要会计政策详细披露出来,使投资者难以获得全面的、真实的信息,据以进行正确的投资决策。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
浅议企业财务状况综合评价方法
浅谈高校合并中的几个财务管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