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设计企业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务管理毕业论(2)
2015-10-10 01:01
导读: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各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以下几种财务收支审批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
三、财务收支审批制度的基本模式
各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采用以下几种财务收支审批模式:
1、“一支笔”审批模式。这是指一切财务收支全部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职员(总师或主管会计工作的副职)一人审批。其优点在于能够克服多头审批造成的监视失控或审批标准把握不一等。但是,其缺点则是轻易导致***。特别是由单位负责人“一支笔”审批,更是难以对其形成有效约束,这本身也不符合内部控制的基本要求。再加之单位负责人的主要精力集中在企业的经营治理上,对各项财务收支也不可能事无巨细地进行审批。这种审批模式应当予以改革和完善。
2、分级审批模式。这种审批模式根据企业业务范围和金额大小,分级确定审批职员。单位领导副职(分管领导)或职能部分负责人在其主管业务范围和一定金额范围内具有审批权,但对于重要的财务收支或金额较大的财务收支,必须由单位负责人审批。金额巨大的财务收支,甚至需要通过单位领导集体、董事会或职代会审批。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避免了权力的过分集中,有利于形成对审批职员的约束和牵制;并且,由于审批职员一般是职能部分负责人或单位分管领导,他们对审批范围内的财务收支比较了解,可以进步审批质量。
3、多重审批模式。这是指企业所有财务收支均需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职员共同审批(可以是“双审制”,也可以是“三审制”)。在实际工作中,这种制度的具体做法各不相同:有的企业实行职能部分负责人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有的企业实行职能部分负责人先审,分管领导(或指定由主管会计工作的单位领导)后审,有的企业甚至还需要单位负责人终极审批;也有的企业实行分管领导先审,单位负责人后审;等等。这种审批制度的优点在于符合内部控制制度的相互牵制原则,能够进步审批质量,但审批程序相对较为繁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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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混合审批模式。混合审批模式实际上是上述三种模式的结合运用。它规定在一定的业务范围和金额范围内由一人审批,超过一定范围和一定金额的财务收支必须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审批职员共同审批。这种模式针对不同的财务收支业务采取不同审批制度,既可以在一定程序上简化审批程序,也加强了对重要财务收支项目的控制。但这种审批制度在实际运用中轻易被人采用“化整为零”的办法逃避双审或多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