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财权分层到财权分割的研究务管理毕业论文(2)
2016-02-09 01:17
导读:三、财务关系中的财权分割 如上所述,平行模式是最能包容所有相关各方利益的财权分割体系,那么,在这一模式下,各方之间是如何形成财务关系并对
三、财务关系中的财权分割 如上所述,平行模式是最能包容所有相关各方利益的财权分割体系,那么,在这一模式下,各方之间是如何形成财务关系并对财权进行分割的呢? 当筹资时,财权流从不同的所有者或使用者活动到另外一些所有者或使用者的手中,不同的财务主体间形成了不同的财务关系:所有权关系或者是债权关系,或者是可在一定条件下转换为所有权关系的债权关系(发行可转换债券)。出资者或股东与企业及其经营者之间从根本上说是出资与授资并运用资本的关系。在这里,股东拥有的是终极所有权。 随着企业生产工作的展开,与企业发生关系的现实利益相关者也逐步形成。他们包括:经营者、员工、政府、供给商与客户和债权人。 市场条件下,经营者在企业居于特殊地位:是企业经营与财务决策权势主要控制者,是其他利益相关者的财务利益得以实现的关键,由于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而存在激励。经营者与企业法人的财务关系可能是一种纯雇佣关系,也可以是雇佣关系与所有权关系的混合型,还可能是将来在一定条件下演化为所有权关系的关系,而无论身份如何,他们肯定都控制了企业的很多财权。最主要的,是经营者把握了企业的法人财产权。因此,对于经营者,财权配置有效即与企业法人形成健康的财务关系的核心题目,是必须建立有效的财务激励-约束机制。 员工是企业生产经营的主要气力。在实际工作中,企业治理及财务治理上的一项重大课题是如何保持员工的个人目标与企业的整体目标相一致。分享制和股份合作制等新企业制度形式的产生和,使员工与所处企业在劳动(人力资本)合作的同时又实现了财务资本的合作。这样,员工与企业的财务关系得到了进一步的深化和巩固。有的学者以为,人力资本所有者拥有企业所有权是一个趋势。固然这个看法仍有待时间的检验,但在实践中,人力资本所有者凭借独特的人力资本而获得企业的股份却已经是不争的事实,体现在财务关系上,即为人力资本所有者将在剩余财务收益权与剩余财务控制权中拥有份额。 政府依法向企业收税,同时还通过为企业提供各种服务收取用度,这是上已经规定的。政府作为宏观经济治理者制定政策,或出于对公众利益的维护或出于对自身利益的考虑,对企业的行为实施治理或限制,也会对企业的经营和财务工作产生。实践证据表明,从宏观上来说我国税负并不重,但企业总体税负较重,主要是由于政府对企业名目繁多的收费,这就是政府与企业财务关系扭曲的直接表现。 供给商与客户位于企业生产的两端。与供给商的贸易来往会产生应付账款,与客户的贸易往来会产生应收账款,这就是财务关系的具体体现。现代企业之间的相互协作关系日益紧密,为了营造稳定的、发展的供给商与客户,企业往往与他们结成某种形式的战略同盟,而这种战略同盟终究要落实到双方的财务关系上。一方面,为了实现与供给商之间的友好合作,应该遵循同等互利原则来处理财务关系。另一方面,为了减少对供给商的依靠,减少交易用度,制造企业可以实行纵向一体化战略,获得效率的提升。 相关表明,企业的负债水平与企业所在的产品市场的竞争程度呈正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当企业对处于产品市场中的客户的争夺比较激烈时,他们与债权人也往往存在比较密切的财务关系。企业向资金提供者进行分配时,所体现的分配关系是企业财务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模式下,债权人在参与企业分配时,仅仅获得固定的收益,但在共同治理机制下,将来这一格式有可能发生变化:浮动利率、可能与剩余分配以及债权人参与企业的直接治理。 在现实中,重视债权人在企业财权配置中的地位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首先,假如债权人把握了部分重要的财权,就可以有效地监视股东(尤其是大股东)的行为,从而在保护自己利益的同时,也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其次,在股权分散的企业中,由于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和信息不对称,导致企业的重大决策权实际把握在经营者手中,形成了内部人控制局面。债权人作为企业的出资者,假如恰当运用手中把握的财权,就可以有效地监视经营者行为,抑制内部人控制,从而保护广大股东的利益。第三,有利于形成银企之间的互动关系。我国企业的债权人主要是国有贸易银行。银行将资金投进企业后,假如不能行使有效的财务监视权,易使企业在使用债务资金时不考虑或少考虑银行的利益,从而产生银行不良债权题目,打击银行向企业注进资金的积极性。反之,在企业财务治理权配置中若有银行等债权人的一席之地,则可以有效地发挥它们的财务监视职能。这样,不但能激发它们的投资热情,还可以促使企业债务资金得到有效利用,终极形成良性、互动的银企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