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沪深股市平准基金初探务管理毕业论文(2)
2016-05-14 01:03
导读:(2)由券商和机构投资者根据其总股本上缴一定的比例。这部分可以视为向券商和机构投资者收取的保证金,是他们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有较大力者
(2)由券商和机构投资者根据其总股本上缴一定的比例。这部分可以视为向券商和机构投资者收取的保证金,是他们作为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和有较大力者所必须为证券市场本身的稳定应该承担的义务。
提取保证金的做法,在很多国家都有采用。如德国的经纪商须交5万德国马克,经纪商兼自营商为20万德国马克。德国、意大利、比利时等国由交易所建立保证基金,我国的香港、等地区在证券法规中明确规定,券商必须提存保证金。如台湾《证券交易法》规定,自营商按开业时的实收资本额提取20%,专业经纪商按实收资本额提取15%,若资本额超过1000万元,则只交150万元保证金。日本则实行所谓的“证券商资产国家保存制度”,即按其《证券交易法》第5条规定:“大躲大臣为保护公益和投资者利益,有必要且适当时,得命令证券公司将其财产按政令规定的部分,于国家保存之”。
与此相类似,美国采用了证券投资保险制度。根据《1970年证券投资者保***》,美国成立了证券投资保护公司(Securities Investor Protection Corporation , 简称SIPC),所有登记的券商必须按其营业额的千分之五缴纳保险金,直到满1.5亿美元为止。
(3)由上市公司(投资基金除外)根据其流通股份的数目上缴一部分。要求上市公司缴纳基金,目的是使上市公司对其市场行为负一定的责任。我国上市的公司总体素质不是太高,巨大的上市利益的驱使,往往出现诸如包装利润、信息表露不规范、关联交易违规乃至虚假上市等不规范的市场行为,导致个股的价格出现巨幅震荡。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平准基金对其进行必要的干预,甚至进行必要的扶持,因此,要求上市公司承担相应的义务是必要的。之所以用流通数目来,是考虑到未流通的部分不会对市场的波动产生直接影响,而假如用流通市值,又有较大的不稳定性,不易操纵。对上市公司提取的基金,可以作为该公司对基金的长期投资,记进专门的“平准基金”科目,不会对该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据笔者的统计,截止2000年2月29日,上海市场A股的流通股份达4199977万股,B股流通股份为813200万股;深圳市场A股的流通股份达4066077万股,B股的流通股份为570234万股。假如按2-5%收取基金,可以分别增加10-25亿元。
对新股的发行和增发、配售新股,可以采用根据其溢价情况,增加提取平准基金,以防止上市公司过度包装导致的股价波动(如“红光事件”的发生),待其平稳上市三年后,再将多提的部分返回该公司。1999年沪深两市共发行A股98只,配股117只,共筹资877亿元,比1998年增加103亿元,发行B股、H股共吸引外资6.1亿美元,发行A股可转换债券15亿元。全年通过发行`配售股票共筹集资金941亿元,比增12%2。若以10%增加计提平准基金,三年可得近30亿元。
特别考虑到目前国有股减持的,可将减持所获得的资金中划出一部分进进平准基金。这符合“从股市中来,用到股市中往”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将缓解国有股减持给股市带来的压力。 (4)向贸易银行、保险公司、养老基金等机构配售,也可以向居民配售。由于平准基金不具有投机性,在国家宏观环境稳定及的背景下,能够保证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回报率,对上述资金又一定的吸引力,成为平准基金的一个强大的来源。香港在1998年干预股票市场后,于1999年10月推出的“盈富基金”就受到香港投资者的追捧,原计划出售100亿港元,由于认购总额达483亿,最后出售了333亿。
(5)为应付特殊时期平准基金资金不足的需要,基金治理人应与国家银行达成协议,获得信贷承诺,并可按法定程序申请向国家财政部借款。
以上资金来源,构成平准基金现实及潜伏的实力。笔者以为,至少应有1000亿元以上的资金,平准基金才可以发挥实在际调节作用和构成对市场的威慑作用。由于截至2000年2月29日,沪深股市股票流通市值已达10841亿元(其中沪市为5511亿,深市为5330亿),而平准基金应达到流通市值的1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