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企业并购过程中的财务风险分析务管理毕(3)
2016-07-03 01:00
导读:(二)支付方式选择的因素 选择支付方式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不但要受国家的制度、资本市场和并购市场的发育程度、主并公司财务状况和目标公司股
(二)支付方式选择的因素 选择支付方式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不但要受国家的制度、资本市场和并购市场的发育程度、主并公司财务状况和目标公司股东要求的影响;还要考虑并购方融资渠道、融资本钱的约束和并购后的资本结构、股本结构的制约;甚至还要兼顾主并公司股东和治理层的利益。 1.资本市场和并购市场的发育程度:美国资本市场发达并以直接融资为主,因而采取换股并购的案例较多。日本资本市场固然也较为成熟,但以间接融资为主。我国直接融资市场起步较晚,间接融资市场受政府约束较大,并购市场刚刚起步,总体来说融资本钱较高。直接融资不但要支付股权资本本钱,而且还要受股票发行规模的限制。正是由于资本市场和投资银行不发达,主并企业对于并购的支付方式没有多少选择余地,直接限制了企业并购的规模。例如,在我国上市公司中,还存在大量未上市的法人股。在这种情况下,假如一个上市公司的流通股比例不足50%,很难在证券市场通过收购来取得控股地位。这也是造成我国通过“一级半”市场协议收购未上市的法人股案例较多,而建立在真正意义上收购上市公司的股票以及换股购并的案例微乎其微的主要原因。 2.主并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本结构:假如主并企业拥有充足的自有资金和稳定的现金流量、同时在本企业的股票被低估的情况下,主并企业更愿意选择现金支付方式,由于采取换股并购方式需要增发股票,有可能导致每股收益被摊薄,对本企业股东不利。反之,假如主并企业财务状况不佳,目前或不远的将来企业资产的活动性较差,而且股票价格被高估,则更愿意采取换股方式进行购并。主并企业并购前后的资本结构也对支付方式产生重大影响。假如主并企业资产负债率高,财务风险较大,主并企业往往采取换股方式,以降低负债水平,优化资本结构。同时,一个企业保持适当的财务杠杆比例可以获得更大的息税后收益。假如主并企业潜力较大,而且通过对目标企业有效地重组和整合可以获得更大的盈利增长空间,主并企业往往愿意通过举债的方式、以现金作为支付工具,这样可以通过进步的财务杠杆降低资本本钱,分享更多的并购后收益。 3.税收安排:对于主并企业而言,以借款或发债方式筹集现金来支付,其利息本钱可以在税列支,而股权资本本钱则必须在税后列支,不能收到公道避税前的效果。对于目标企业而言,若主并公司支付现金,则必须在收到现金后立即缴纳所得税;若采取换股方式,则可通过推迟收益确认时间延迟缴纳。因此,只有当以现金支付的并购价格足以弥补目标公司股东税秧收方面的损失时,现金支付才是可接受的。 4.处理:并购的会计处理方法有两种,购买法和联营法。在购买法下,主并企业账面或其编制的合并报表上,被并购企业的资产、负债均是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格、而非本钱进行反映的。在通货膨胀条件下,资产的公允价格一般会超过其历史本钱,所以就存在一些资产项目的升值,以及实际支付的并购价格与被并企业可辨认的净资产之间存在一个差额-商誉。在未来期间,资产升值部分和合并商誉一般需要摊销,使得购买法下报告收益较低,从而可以减少主并企业的所得税支出。在联营法下,主并企业账面或其编制的合并报表上,被并企业的资产、负债仍按账面价值反映,不会出现资产重估升值和合并商誉,因此就不存在摊销。与购买法相比,联营法固然报告期收益较高,但主并企业却难于获得税收方面的好处。正是由于报告期收益和税收优惠不同,我国很多企业为了夸大收益而滥用联营法。最近我国财政部颁布了新的股份公司会计准则,假如主并企业以现金作为支付工具,目标企业股东无法以换股方式取得股权,只能以购买法进行会计处理,从而消除了各种以进步业绩为目的的报表重组现象。
三、我国并购筹资渠道的现状 在并购中,支付产权转让费对吞并方来讲是展示实在力和能力的考验,这种考验是以资金量来体现的,资金量的形成要求吞并企业具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因此吞并方能否筹集到吞并所需资金,即财务风险成为制约企业并购能否成功的关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