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上市公司盈余治理务管理毕业论文(2)
2016-07-27 01:01
导读:治理激励机制产生了双重效应。一方面,它使治理者的治理活动迅速向股东的目标靠拢;另一方面,它又使治理者更积极地谋求任期内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治理激励机制产生了双重效应。一方面,它使治理者的治理活动迅速向股东的目标靠拢;另一方面,它又使治理者更积极地谋求任期内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包括报酬最大化、更多提升机会等。为此,治理者就有动因采用盈余治理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假如净利润低于奖金方案的下限,治理者就有可能进一步降低净利润。这样,下一年度得到奖金的概率就会增加。相反,假如净利润高于奖金方案的上限,治理者在报告利润时就会尽量往除超过上限的部分,由于这部分利润得不到奖金。只有当净利润在奖金方案的上限和下限之间时,治理这才会有增加报告利润的动机。此外,治理者在卸任之前通常会选择有利的会计政策调增报告利润,以获取最后一次高额奖金。同样,业绩较差的企业治理者在任期将到时,为防止或推迟被解雇,也会利用盈余治理来粉饰真实业绩。但是,一旦治理者的变动得到确定,治理者便可能降低当期利润,以增加未来盈利的可能性。在实行承包制的企业中,治理者进行盈余治理以达到获取个人利益的目的的可能性更大。
治理者报酬与利润挂钩的制度原本是用来消除股东与治理者之间的"信任危机",但实施的结果却是事与愿违,非但没有消除危机,反而加深了危机。终极的结果是治理者通过盈余治理获取了巨大的私人利益,而股东、底层雇员却成了名副实在的受害者。
2. 盈余治理的具体目的
治理当局为了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终极目的,在实施盈余治理过程中又会有一些具体目的。与其终纵目的不同的是,盈余治理的具体目的一般是以促进企业为中介,以达到公司规模扩张之后治理者报酬的增加、在职消费层次的进步以及前途的发展等终纵目的的实现。盈余治理的具体目的一般表现为四个方面: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一是筹资目的。我国上市公司盈余治理的直接目的就是筹资,当公司首次发行股票时。《公司法》对企业有严格的规定,如必须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才能申请上市。为达到目的,企业便采用盈余治理,进行财务包装,合规正当地"骗"得上市资格。同时,经过盈余粉饰的报表还有助于企业获得较高的股票定价。再如上市公司预备配股的时候。证监会的有关文件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内净资产收益率每年都必须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略低于9%"。为了达到配股及格线,上司公司便会积极利用盈余治理调整净资产收益率以达到配股的目的。
二是避税目的。公司盈余治理的避税目的是十分明显的。"公道避税"之所以成为可能,一方面是由于我国的税法体系还不十分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颇多;另一方面是由于公司治理者在会计政策和会计的选用上有较大的灵活性。比如我国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同时又规定了两档照顾性税率,对企业治理者而言,税法的规定便为其开展盈余治理提供了弹性空间。治理者会通过选用适当的会计政策和方法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有资格按照顾性税率缴纳所得税。
三是获取
政治本钱的目的。政治本钱是指某些企业面临着与会计数据明显正相关的严格管制和监控,一旦财务成果高于或低于一定的界限,企业就会招致严厉的政策限制,从而正常的生产经营。为了避免发生政治本钱,治理者通常会想法降低报告盈余,以非垄断等形象出现在公众眼前。如微软公司就曾通过递延确认实际所得收进来下调盈利,以逃避美国反垄断机构的指控。
四是规避债务契约约束的目的。债权人与企业签订债务契约是为了限制治理者用债权人的资产为企业获利但却有损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通常包含一些保证条款以保护债权人利益,如不能过度发放股利、不进行逾额贷款、计提一定比例的偿债预备金等等。有些贸易银行甚至规定不得向亏损企业贷款。这些都使得企业不敢轻易违反有关条款,否则会招致很高的违约本钱。假如企业的财务状况接近于违反债务契约,治理者就有可能调增报告利润,以减少违约风险。盈余治理就成为企业减少违约风险的一个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