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财务目标的多重性务管理毕业论文(2)
2016-10-28 01:08
导读:5、双重化 以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大企业采用“所有者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其理财的目标,摈弃“利润最大化”目标,自有其公道性,
5、双重化
以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大企业采用“所有者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为其理财的目标,摈弃“利润最大化”目标,自有其公道性,而中小企业的有效财务目标应该是“利润最大化”目标。理由是:中小企业规模小、数目多、生产经营灵活多变、总体上看,所有制结构较为单一,股份制企业少、更多地依靠产品的获利能力求得生存、治理水平不高等,从而形成理财上资金来源渠道较为单一、财务风险、经营风险都很高、追求盈利的倾向很明显,有了实在的利润就赢得了生存、信息系统简单、不完善、不规范、财务治理水平不高,决策、计划简单化,缺乏性等,因此中小企业采用“利润最大化”目标更具公道性。这一目标明确并符合企业的根本目标,作为理财约束,在没有会计信息失真的情况下,是比较严格的,作为评价标准也是客观的,也能大体反映出企业资金的流转状态和企业的获利能力,能实现对企业各利益方满足的回报。从中小企业的角度来看,“利润”对于陷进市场经济竞争海洋中的中小企业意义特别重大,其“利润最大化”的倾向十分明显,以“利润最大化”目标来规划企业生产、营销与理财活动,简单、明确而且操纵性强,企业治理者会优先选择“利润最大化”这个很直接地与“利润”挂钩的目标,从而回避“企业价值最大化”这样较为间接化的目标,这其中也体现了一种治理的效率,间接化目标的理解与实施有着较高昂的本钱。而“股东财富最大化”或“企业价值最大化”,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就显得繁琐,如在具体指标的量化上没有公道的价值参照,中小企业很多没有进行股份制改组,即使发行了股票的中小企业,由于股票不上市流通,市场对企业价值公道的评价也处于缺位状态,从而导致该目标在实践中运用起来比较抽象,可操纵性较差。对于某些所有制结构单一的中小企业,如个体私营企业,利润最大化能反映企业价值最大化;国有独资企业或乡镇企业,“利润最大化”则能有效地消除“承包制”等固有缺陷,促使其进行制度创新,而不是变更财务目标。“利润最大化”对于“放小”改革中的中小企业来说,一能评价企业生存能力,小企业在获利中才能求得生存;二能指导企业的进一步发展,除了在进步产品、服务的质量,加强治理上下功夫,在理财上,健全财务制度,完善财务决策的科学性,优化资金使用等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6、治理者效用最大化
以往对财务目标的,都是站在股东或利益相关者等方面的态度之上进行回纳的,是理想的财务目标,它只能说明理财活动“应该怎样”的。而从企业财务主管的态度上看,他在理财活动中所追求的现实目标往往是自身效用的最大化,而不是股东或利益相关者的财富最大化。由于治理者追求的不仅是货币性报酬,而且还有诸如休闲、豪华享受等非货币性目标。企业价值最大化是职工、债权人和股东等所有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最大化,它不即是股东财富最大化。由于债权人和股东之间、职工和治理者之间以及所有的利益相关者之间存在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而且这些冲突在现有的模式下是很难解决的,所以企业价值最大化只是非常理想的目标。
7、效率与公平
经济治理的目标是效率与公平,而作为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财务治理的目标就应当和企业治理目标保持一致。单纯夸大利润最大化存在很多弊端,将效率与公平作为企业财务目标,不仅有利于降低企业交易本钱,有利于不同层次、不同权益人的效率目标的衔接,而且有利于规范企业的理财行为,进一步促进进步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将效率与公平作为企业的财务目标,也具有一定的价值和现实意义。
在我国计划经济治理模式下,企业财务治理目标则是总产值最大化。
综观上述观点,与所持有的企业观有关,将企业作为所有者观念的,以为财务目标是企业所有者的目标,产生了利润最大化、每股盈余最大化、股东财富最大化、双重化等观点;将企业作为实体观念的,以为企业应由包括股东、债权人、经营者、职工、政府、公众等在内的所有利益相关者共同持有,产生了相关者利益最大化观点;将企业作为法人观念的,以为企业由经营者运作,产生了治理者效用最大化观点;将企业作为宏观经济的组成细胞,应保持与宏观经济目标以及企业治理的目标的一致性,产生了效率与公平的观点等。这些观点从不同角度揭示了企业财务目标的不同层面,与企业的制度环境、环境、人文环境等密切相关,但都是在空间角度的。企业作为一种客观存在,除具有空间维的特性外,还具有时间维的特点,即具有生命周期的特点,从企业的诞生、成长、成熟、衰落直至消亡,在其财务治理上应有不同的策略,财务目标也应有所不同甚至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