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债融资与税制结构的政策取向(3)
2013-08-12 01:03
导读:(三)政府融资方式的选择和效应分析 在企业税赋较重的情况下,利用大幅增税提高财政收入的余地很小。目前增加财政收入的可行途径之一就是费改税
(三)政府融资方式的选择和效应分析 在企业税赋较重的情况下,利用大幅增税提高财政收入的余地很小。目前增加财政收入的可行途径之一就是费改税和优化税收结构。但实行费改税必须在决策成本和效率成本综合权衡的基础上才能实施。在经济不景气条件下实施大规模的费改税无疑造成效率成本牺牲太大。税制结构调整涉及利益格局的重新界定,牵涉面广,但通过优化税制结构,调整增量,可适度增加税负总量,执行难度相对较小且短期效应明显。因此,优化税收结构是目前增加财政收入的可行途径之一。同时,考虑到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在短时间内难以得到根本性改观。在经济面临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仅仅依靠优化税制结构增强财政力量至少在短期内是无法满足拉动经济增长对资金的需求的。单纯依靠增税来解决财政收入问题,往往会进一步加剧资源配置的扭曲,不利于经济增长,其可行度较低。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税基窄,税制结构不合理,征管不力等问题,短期内制约进一步开发税源的能力。如果单纯地把增加财政份额的希望寄托在增税上,反而适得其反。 在影响经济增长的需求因素中,消费和净出口是政府无法实施直接调节。可支配收入稳定性决定了消费的波动幅度比GDP的波动幅度小得多,对政府而言唯一可直接调节的只有支出或投资,投资又是在总需求当中最容易变动的部分,它的波动通过乘数效应引起总产量和总收入的变化。在财政收入一定的前提下,增加政府开支,不可避免地涉及到融资途径的选择。政府融资方式的选择基本遵循以下原则:在政府支出形成的公共产品中,凡是效用表现在当代的,应当采用税赋融资来解决。凡是效用表现在将来的,可以用债务融资来满足。因此,是采用税收融资,还是采用债务融资,关键取决于债务支出用途。经常性支出与当代人利益直接相关,宜用税赋融资;建设性支出往往与将来利益相关,宜用债务融资。税收政策和国债政策同为财政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税收政策在实现经济长期稳定增长方面具有公共支出政策和国债政策无法比拟的优势,出现负效应的概率较低,但其政策时滞较长的缺点与国债政策外部时滞较短、发行弹性大的优势相比,也就决定了当前国债政策的必要性,而且从上讲,中国的国债收入大多数用作公共设施等领域的投资,基本上属于建设性支出。 2000年中国财政税收大幅增长,几乎相当于GDP增长的三倍。扣除打击偷漏税增加的部分,绝大部分来源于企业利润。税收增长虽然扩大了财政在资源配置中的份额。但却增加了企业负担。因此,无论是从短期还是从中长期来看,不能一味地以提高财政税收为目标。特别是在目前中国企业所面临的税赋并不轻松的条件下,采用大幅提高税率的方式无疑是与积极财政政策目相矛盾的。应当借鉴西方税制改革“低税率、宽税基、少减免、严征管”的经验。重点实施以“费”改税和优化税制结构为核心的税制改革。税制结构调整是刺激社会投资的办法之一。完善的税收制度和结构,可以保证税收政策的效应得以更好地发挥。随着税收政策效应的发挥,也将有利于逐步调整国债发行规模。实行“费”改税必须在决策成本和效率成本综合权衡的基础上才能实施。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实施大规模的“费”改税无疑造成效率成本牺牲太大。税制结构涉及利益格局的重新界定,增税牵涉面广,执行难度相对较大且短期效应不大,反而容易产生经济收缩效应。优化税收结构的核心目前应集中在拓宽税基和加强税收征管上,在保持社会税收规模不变的条件下,通过内部安排和调整,均衡税负,相应减轻企业税负,也是增加财政收入的可行途径之一。但仅仅依靠税收和税制结构的优化来增加财政收入是无法满足扭转自前经济下滑态势的短期资金需求的。因此,在中国继续面临需求不足的情况下,以扩大发债规模的途径进行融资,支持以赤字财政为主要的扩张性财政政策成为了政府的首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