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文艺沉思录(1)(4)
2013-10-09 01:07
导读:杂剧精品《西厢记》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这一题材的杀青、锁定。“王西厢”是用北曲演唱的,称“北西厢”。明代又有以南曲演唱的同名传奇剧本出现,情
杂剧精品《西厢记》的出现并不意味着这一题材的杀青、锁定。“王西厢”是用北曲演唱的,称“北西厢”。明代又有以南曲演唱的同名传奇剧本出现,情节人物有所拓展,带有江南风情特征,称“南西”。至于清代以来各种地方戏曲和曲艺里的“西厢”、“红娘”,乃至不同演员的不同表演艺术流派,如京韵大鼓《大西厢》,昆曲折子戏《传柬》、《闹柬》,荀派京剧《红娘》等等,都是脍炙人口的佳作,难以互相替代。时至今日,新编越剧、蒲州梆子、歌剧、电影、电视连续剧的《西厢记》仍在继创或再创。
又如,400多年前莎士比亚名剧《罗密欧与朱丽叶》问世以来,各种艺术形态的继创和再创始终没有停止。英国重视原创和原作,不作过多的改动。美国则在原著基本情节和基本精神的基础上为我所用,大幅度改编,加以再创。例如百老汇歌舞剧《西区的故事》采用《罗密欧与朱丽叶》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把中世纪意大利两大家族的世仇变成了纽约贫民区两大青年团伙的争斗;电影《罗密欧与朱丽叶》又设置为当代意大利后裔的族仇和枪战。然而,原著中“以爱情化解仇恨”的中心主题没有变,震撼人心的悲性结局没有变。同样的情况,日本著名电影导演黑泽明的《乱》,将莎士比亚《李尔王》的人物和情节架构放置在古代日本部族,加以电影化的表现。这,也是一种再创。
诗,谱曲为歌。乐舞,可以引发诗情画意。口述的故事,文学化加工而为小说。小说搬上舞台成为戏剧。经过屏幕化处理,成为电影、电视。短篇的可以生发为中篇、长篇;长篇的可以浓缩为单本、连续、系列、片断;古典的、章回的可以改写成现代的;外国的可以转化为中国特色的。
广播电视既然是音像载体,既然被视为艺术形态,那么它可以充分利用声音元素和音像元素观照整个世界,观照自然、社会、人,观照古今中外所有的文学作品和艺术作品。它可以原创,也可以继创、再创,大有用武之地。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以广播文艺(有声文艺)为例:
原创——包括两种:一种是记录社会文艺的原创,即尊重原作,如实地记录和播出文学作品、音乐作品、话剧作品、戏曲作品、曲艺作品、电影作品。另一种是广播文艺的原创,即利用广播特点、发挥广播特长的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
继创——在原作基础上进行程度不同的编辑处理和广播化加工。如录音剪辑、作品赏析、文艺专题、综艺晚会等。艺术史、艺术理论及艺术知识的概括与介绍也可以说是一种继创,如“阅读与欣赏”、“广播戏话”等。
再创——广播文艺作品(如广播新歌、广播评书、广播曲艺、广播小说、广播戏曲故事、广播剧等)既有原创,也有再创。再创体现为对其他文艺题材及作品的移植、改编和二度创作。
这里所说的原创、继创和再创,主要是就广播电视作为“音像载体”的艺术表现功能而言的。实际上,广播电视毕竟与其他音像载体(如唱片、录音带、录像带)不同。作为“传媒”,它以信息传播为主要职责,其记录功能和传播功能常常比艺术表现功能更为突出。当信息传播与艺术化的加工制作有所冲突的时候,常常宁快勿精,要把“迅速、及时、真实”放在首位。这是新闻与艺术在广播电视中孰重孰轻的问题,可以理解。
迄今为止,广播电视文艺节目更多的是记录社会文艺,或者在此基础上进行广播化、电视化的处理(继创)。至于充分运用音像语汇的创作(如广播剧、电视剧、MTV等),则相对有限,因为它需要专门组织力量,有比较充分的创作时间和相应经费保证。这对一般电台电视台来说有一定的困难。50年代以来,专门性的广播文艺和电视文艺创作队伍不是没有,如:1953年建立的中央广播文工团,1980年改为中国广播艺术团,任务主要是为广播及电视系统创作、排练、录制文艺节目。1983年又有中国电视剧制作中心的建立。此外又有北京电视剧制作中心等。这几家单位实行文艺体制,确实创作了不少好作品。但是仅仅靠这几支队伍显然不敷数以千计的电台电视台的播出需要,大量广播电视文艺节目的制作仍然由电台和电视台自家承担,日常节目靠互相交换的办法加以充实,近年来则往往择用市场上业已通行的音像制品。就广播电视文艺而言,市场化操作和制播分离将是一条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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