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观察和审美体验网(2)
2014-03-25 01:09
导读:虽然创作并不神秘,但要闯关,并非易事。 首先,作者对客体的审美体验,并不是机械复制,而是一种创造性的把握。人在进行审美感知时,“躲”在幕后操纵视
虽然创作并不神秘,但要闯关,并非易事。
首先,作者对客体的审美体验,并不是机械复制,而是一种创造性的把握。人在进行审美感知时,“躲”在幕后操纵视听的,乃是一个能够辨别真假、是非、善恶、美丑的文化心理。朱光潜先生说得好:“稍纵即逝的直觉嵌在繁复的人生中,好比沙漠的湖泽,看来虽无头无尾,实在伏源深广。顷刻的美感经验往往有几千年的遗传性和毕生的经验学问的背景。”这说明,人的审美体验不是动物式的直觉活动,家赋予对象以个人的情思意念、趣味爱好,对形象进行补充、修正、美化、完善。因此加强
美学和文艺理论修养,提高审美能力,是创作主体发挥主观能动作用的一个重要方面。
其次,文学创作需要灵感。清代袁枚写道“但肯寻诗便有诗,灵犀一点是吾师。夕阳芳草寻常物,解用都为绝妙词。”它生动形象地披露了灵感。灵感不是神灵的启示,不是天赋之才,更不是“无意识”的本能。它是文学艺术创作中,文学艺术家经过长时间的酝酿和思索,突然迸发的智慧火花,是以丰富的生活体验和社会知识为土壤的。灵感的爆发,要经过长期的酝酿和思索,达到量的饱和点时才能产生。它需要这样三点:一是给灵感造成机缘的材料,这些材料,只能由视觉与听觉,而主要是由视觉来搜集的,所以必须经过审美体验;二是审美视觉在观照外物时,并不兼收并蓄,而注意的是摄取那些真正“有艺术意义”的东西,这就是罗丹所说的具有某种审美的内涵的“性格”,即形象材料;三是作家在捕捉形象材料时,不一定马上就能深刻理解其全部审美价值,必须经过心灵的咀嚼,即在形象思维过程中,灌注对象以主体的生命灵气,使外物灵化、生命化。这样,不招自来地突现于作家的幻觉中。它有如“兔起鹃落,稍纵即逝矣”(苏轼),来有影,去无踪,在瞬息之间震撼作者的心魄,引起审美心理效应。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我们在创作时,应该扎扎实实深入社会实践,增强敢于和善于观察,积累生活形象的自觉性。通过艰苦的实践,炼就出敏锐而独特的审美观察力,才会创作出震憾读者心灵的艺术佳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