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美学观照下的翻译策略选择(1)(3)
2015-01-21 01:40
导读:同样,在《达·芬奇密码》中出现过“Harrison Ford in Harris Tweed”与“Harris tweed and Burberry”,这都是文化意义上的模糊[16]。“Harrison Ford”指的是1977年上映
同样,在《达·芬奇密码》中出现过“Harrison Ford in Harris Tweed”与“Harris tweed and Burberry”,这都是文化意义上的模糊[16]。“Harrison Ford”指的是1977年上映的美国科幻影片“星球大战I新希望”中的一位英俊男主角的名字。“Harris tweed”是来自苏格兰的格子绒布品牌,一向以出产优质的英式格子绒布见称。而“Burberry”是英国老资历的服装品牌,象征着大不列颠联合王国的服装文化。此番对兰登的穿着描述,意味着:兰登虽然为哈佛教授,却还十分时尚。作为原文读者,如果对时尚不敏感,没有相关背景知识,或许就不知“Harris tweed and Burberry”究竟指何物,也不知“Harrison Ford”是谁,在此有何寓意。内地版中,“穿着哈里斯花格呢的哈里森·福特”和“哈里斯花格呢和柏帛的高领绒衣”对于中国读者来说就更加模糊,欧美读者尚且有可能不知这些品牌,更勿论中国读者。从共时角度来看,同一外国品牌,在内地、台湾、香港、澳门的译法或许会有所不同,给出一个中文的译名,不同地区的读者或许就不能辨别出来,比如“Burberry”就有“柏帛丽”、“芭宝丽”等译名。在台湾版中,译文“穿着哈里斯毛料(Harris tweed)的哈里森·福特(Harrison Ford)”和“哈里斯毛料西装和Burberry的套头毛衣”采用了音译加夹注的译法,提供了品牌原来的英文名,这样,即使译名不统一,模糊度也会相应降低。由此可见,在涉及到文化特色的时候不宜过分归化。
必须注意的是,在文化特色的传译过程中,真正做到异化也是不容易的,特别是考虑到普通读者的情况之后,想做到异化翻译就更难。众所周知,目的语读者对于源语语言文化了解相对较少,若过度异化则会给他们阅读和欣赏造成困难。李文俊在翻译《喧哗与骚动》时大量使用明晰化处理的做法,否则,中国读者将很难看懂这本书,对于书中的意识流手法更是无从领会。毫无疑问,明晰化处理当属归化译法。孙致礼将这种做法称为“关照性叛逆”[17],其实也可以说这是一种读者意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应该始终把读者可能的反应放在心中。 共2页: 1 [2]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王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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