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影视广告“平反”。电视在中国大陆播放从1979年到现在虽已有20多年的历史,可受“文革”影响,影视广告一直被认为是资本主义的东西。直到改革开放后,国内广告先行者丁允朋先生在1979年1月14日《文汇报》发表了一篇《为广告正名》的文章(如图1),才第一次为当代广告的合法性进行辩护。之后,又在中宣部部长胡耀邦的努力下,广告得以恢复其商业性。
“原始”,很容易让人想到纯天然、未有人过多干涉,是最早的、最初的代名词。中国影视广告之所以在此阶段“原始”,笔者认为不仅在于它诞生了国内第一条商业电视广告,还在于此时的中国,政治上,处于一个极从“左”到“改革、开放”解放思想的过程;经济上,由集中化向以“计划经济”为主、“市场经济”为辅的经济体系转轨,即经济、政治都处在一个转型期。历时十年的深重灾难,国民经济已濒临崩溃,且加上当时全国电视台的设备简陋,电视台经济来源完全依靠财政拨款,因而从中央到地方的财力都难以满足需要高投入的电视事业的发展。就1978年而言,电视台得到日常经费比一部电影的摄制费还少。电视台面临两种选择:一是“看菜吃饭”,给多少钱办多少;一是“找米下锅”,发挥自身优势,自己发展自己。[4]
影视广告在“身正名顺”之初,电视台本身的建设也举步维艰,后来,电视台播放商业广告,却给电视台带来了商业效益。且电视台经营广告也符合中央关于“一切事业单位应该创造条件增加收入”的指示精神。只是中国广告完全是一件新生事物,尤其是影视广告,没有任何的经验可循。中国大陆第一条商业广告“参桂补酒”诞生于1979年1月28日(农历正月初一)15时05分,是用16毫米彩色影片摄制长度1分30秒播放的,同年3月15日,我国第一条外企商业广告“瑞士雷达表”也诞生了。[5]虽然在当时大陆影视广告还面临着“一切向钱看,出卖主权”等非议,但更多的人已认为:“播放电视广告同样是为观众服务,因为经营广告会增加电视台收入,可以把荧屏节目办得更好,是符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变了捧着金饭碗讨饭吃的尴尬局面”。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的第37天第一条电视广告的播出,国内外可谓一片哗然!人民日报,美联社,路透社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媒体发表信息或文章,认为其成为中国“开放”的信号。同年四月广东电视台开始了广告业务,一年后,中央电视台也播放了广告……从此,电视广告遍及全国各大城市。电视广告成为电视观众获得商业信息的主要渠道,对扩大消费品的国内需求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广告收入更是我国电视业的主要经济来源。实践证明:电视广告业符合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
原始期的中国影视广告,总体上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