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中国主调钢琴音乐的发展(2)
2015-05-16 01:12
导读: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钢琴音乐创作 (1949年—1966年)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
二、新中国成立初期的钢琴音乐创作
(1949年—1966年)
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的基础上又提出了“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洋为中用,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等文艺方针。这些文艺指导思想的提出推动了专业钢琴音乐创作的繁荣和发展,作曲家们以民族性和时代性为主要命题,创作出了大量的优秀作品。丁善德创作的《第一号新疆舞曲》《快乐的节日》《第二号新疆舞曲》;陈培勋创作和改编的《卖杂货》《“双飞蝴蝶”主题变奏曲》《平湖秋月》;桑桐创作的《内蒙民歌主题小曲七首》;汪立三创作的《兰花花》;廖胜京创作的《火把节之夜》;蒋祖馨创作的《庙会》(包括:艺人的小调、二人舞、老人的故事、笙舞、社戏);刘庄创作的《变奏曲》《运动会组曲》;罗宗熔创作的《第二小奏鸣曲》;黄虎威创作的组曲《巴蜀之画》(包括:陈哥、空谷回声、抒情小曲、弦子舞、蓉城春郊、阿坝夜会);刘富安创作的《采茶扑蝶》;孙以强创作的《鼓粒飞舞》;储望华改编的《解放区的天》《翻身的日子》;周广仁改编的《台湾同胞我的骨肉兄弟》等作品。
这期间的创作大体分为两类:一是作品直接将民歌和歌曲音调运用在创作之中,如《兰花花》《解放区的天》《卖杂货》《翻身的日子》等;二是间接运用民间音乐为创作素材,仍然体现出了鲜明的民族音乐风格,如《巴蜀之画》《鼓粒飞舞》《庙会》等。这些作品在调性、和声、曲式结构等作曲技法方面作了钢琴音乐“民族化”的成功探索,造就了中国主调钢琴音乐创作的第一个高峰。
三、“文革”前后的中国钢琴音乐创作
(1966年—1976年)
十年动乱直接冲击了我国钢琴音乐创作,“双百方针”不复存在,这时期的钢琴作品也被打上了
政治的烙印,阻碍了正常的发展。
在特殊的政治环境下,我国主调钢琴音乐由创作转变为改编,因此这段时期又称为“改编曲时期”。这段时期中国主调钢琴曲创作特点是将既有的歌曲或器乐曲在保持原曲相对完整的情形下改编为钢琴曲。代表性作品有殷承宗等人编曲的《黄河》钢琴协奏曲第一乐章黄河船夫曲、第二乐章黄河颂、第三乐章黄河愤、第四乐章保卫黄河;汪立三的《兄妹开荒》《彩云追月》;储望华的《二泉映月》;王建中的《浏阳河》《梅花三弄》《百鸟朝凤》;黎英海的《夕阳箫鼓》;杜鸣心改编的《舞剧“红色娘子军”组曲》等作品。
以上提到的作品的产生可以说是“时代”的产物,但是其中也不乏优秀的作品。如《二泉映月》《梅花三弄》《夕阳箫鼓》等传统乐曲改编的作品,用钢琴这件西方的乐器成功诠释了中国传统音乐的诗意和情趣。
四、改革开放后的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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