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史家传统笔法在电视新闻报道中的运用
2016-05-01 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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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史家笔法中最为突出的“史论”笔法和“寓论断于
摘要: 本文以史家笔法中最为突出的“史论”笔法和“寓论断于序事”笔法,以《焦点访谈》为分析文本,审视和剖析史家笔法在电视
新闻报道中的运用方式。
关键词: 史家笔法 《焦点访谈》 电视新闻
五千年的中国文明史给我们留下了丰
厚的文化积淀,浩如烟海的史籍又使这种文化得以传承,影响着当代中国的文化建设。电视新闻作为电视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同样也有着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扬,其中不乏从传统史学中汲取的养分。中国传统史家在评述历史事件和人物时,形成了一些我们值得继承的笔法,其中最为突出的“史论”笔法和“寓论断于序事”笔法。
《焦点访谈》是中央电视台的一个新闻评论栏目,也是在全国非常有影响的精品栏目,它的出现和成功一时在中国电视界掀起了一股“焦点访谈”热,从多方面分析其成功的原因对中国电视新闻的发展是有益的。本文以《焦点访谈》为分析文本,审视和剖析史家笔法在电视新闻报道中的运用方式。
一、《焦点访谈》中“史论”笔法的运用
《左传》是中国古代最早的一部完备的编年体史书,相传为春秋战国时期左丘明所作,是《春秋左氏传》的简称。从历史编撰角度来看,《左传》在叙述历史活动时有概述,有直述,对于主要的历史事件必叙述其前因后果,给人以完整清晰的印象。在记述事件的同时,书中又重视记述人物的言行,反映出社会的各种情状。更为重要的是,《左传》创造了“君子曰”等多种史评形式。在《左传》中,冠有“君子曰”、“君子以为”、“君子谓”等语者,约80条。此外还有直接发表议论,直接引用他人言论及论证、预言等形式。《左传》通过以上形式,表述了对历史的看法,从而开创了中国“史论”之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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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代司马迁作《史记》时继承了《左传》作者直接评史的方法,在正文的篇前有序,篇后有“赞”,或加之以“太史公曰”,这些都是作者紧扣史实发表议论的著名文字。有些篇章的序文,则有对某一历史时期的特点或对某一社会问题加以经验总结性质的论述,它比之《左传》的史论有了很大的提高。这使《史记》既成一部“信史”,同时又是具有深刻思想性的历史巨著。
这种紧扣事实由作者直接发表评论,阐明观点、意见及看法的“史论”笔法,在《焦点访谈》中有着普通的运用,从位置的安排上看,有篇前、篇中和篇后三种方式。
2001年6月3日播出的《信封里的真相》中,针对存在的“药品回扣”现象,在讲述发生在浙江省宁波市的“药品回扣”事件时,节目就首先由主持人发表评论:“收受药品回扣,不仅会导致整个社会医疗费用的过快增长,加重国家和患者的负担,而且还会严重破坏医德医风。”
2002年1月17日播出的《兑付不了的假国债》,反映的是黑龙江省佳木斯市的假国债事件。在叙述了佳木斯市郊区财政局出售假国债,造成住房公积金流失的事实后,篇中记者直接出面评论:“……而更为严重的是,出售假国债这种行为不同于一般的破坏金融秩序,它破坏的是在百姓中认可程度极高的国债的信誉。”
2002年3月22日播出的《法律不是儿戏》中,对于江西省彭泽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办案人员乱执法的问题,在节目的最后紧扣事实直接用评论来阐发观点:“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经济秩序是公安局经侦大队的重要工作,而严格执法,依法办案,则不仅仅是执法工作的根本要求,也是代表和维护群众利益的根本体现。所以,我们的执法人员只有时时刻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心上,提高自己的执法办案水平,才能维护法律的公正,才能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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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位于篇前、篇中和篇后的评论,借鉴了“史论”笔法,精练而准确,鲜明地表述了传播者的意图。
二、《焦点访谈》中“寓论断于序事”笔法的运用
顾炎武《日知录》卷二十六说:“古人作史,有不待论断而于序事之中即见其指者。惟太史公能之。”“寓论断于序事”,这确实是太史公书的特点。司马迁不用专门说一些议论的话,就可以在史实的叙述中把自己的论点表达出来,这是他表达历史论点的特殊形式。这种笔法为他以后的历代史家所尊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