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生态旅游的敏感性分析及操纵原则初探(1)(4)
2014-02-10 01:17
导读:(五)法律保障原则 用法律的手段保障旅游地居民在土地利用、项目计划、雇佣和利益分配决策中的参与权。立法机关承认和支持旅游地居民对自然资源
(五)法律保障原则
用法律的手段保障旅游地居民在土地利用、项目计划、雇佣和利益分配决策中的参与权。立法机关承认和支持旅游地居民对自然资源进行公道的传统利用和对资源获取的权利。保护旅游地居民对独占民族文化、传统文化的继续和发扬的权利。对于旅游开发商关于文化的保护和尊重要在法律中加以强制并有相应的惩罚措施。在旅游开发过程中,不断制定和完善有效的政策和措施控制旅游者行为,加强对旅游者行为的引导和监视。
参考文献:
1.曾宗永.生态旅游的非持续特征[J].生态与自然保护,2000
2.黄安民,李洪波.文化生态旅游初探[J].桂林旅游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