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的乡村旅游景区管理模式(2)
2014-08-18 01:24
导读:2.2 公盂岩相关利益者分析 (1)社区居民。当前公盂岩的村民全部是小学以下文化水平,年收入平均在1500块左右,对于收入增长有着热烈的期盼。但涉及
2.2 公盂岩相关利益者分析
(1)社区居民。当前公盂岩的村民全部是小学以下文化水平,年收入平均在1500块左右,对于收入增长有着热烈的期盼。但涉及到征收土地的时候,村民们集体呈现的态度就是犹豫或拒绝,显然他们对于唯一能够保障自己基本生活的土地不会轻易放弃,这也是当前具有独特风情的偏远乡村开发旅游时碰到最为重要的问题。若没有一个合理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公盂岩村民们一定会各自追求短期利益的满足,导致乡村旅游的乡土文化气息和原生态环境遭到不可复原的破坏。
(2)仙居县政府。仙居规划的五大景区当中公盂岩是唯一一个处于未开发状态区块,是最后一个生态支撑点和潜在的新增长点。从政府的公共利益来说公盂岩旅游的成功开发会给仙居整体的旅游开发增加浓厚的生态特色,从而带动整体形象向更好方向发展,政府的“5年计划”也能有一个很好的开端。
而从“政府利益”来说,只要3年内(这届政府主要领导人已执政2年)公盂岩旅游开发不会惹出土地抑或是经济上的乱子,政绩上还是会有一个比较好的体现。
(3)规划者。一般来说,当前社会上规划者的利益实际上是和“雇主”的利益接近的,虽然也会考虑到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但也只能停留在文本之上,这一点是和规划团队的领导人有直接关系的。因此,在这个项目当中,规划者的强烈责任心会在整个规划的战略发展以及项目设置上体现出来,为当地的旅游发展先做好第一步的铺垫。
(4)开发商。公盂岩景区的旅游开发商是本地开发商,集团实力比较强劲,也是第一次涉足旅游业。这样的初次涉及旅游业的家族式企业集团容易出现急功近利的心态,希望能从旅游开发中迅速得到一套行之有效的经验从而可以复制到后期更大规模的项目当中去,而且经常是希望依靠“门票经济”或是房地产来达到丰厚利润的获取。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5)游客。公盂岩景区内目前以自助背包客为主,公盂岩资源最大的卖点就在于原汁原味的乡土风情和户外气息。这部分户外活动消费者的特点是消费水平高、欣赏水平和文化层次相对来说也很高,他们的核心利益就是高质量的生态支撑性和乡村文化依托性的旅游产品;另外,诸如交通的便捷性、旅游的安全性、购物以及金融服务的周到性等因素也是游客利益之所在。所以公盂岩必须按照“非景区式开发”的思路进行规划,关注其所针对的市场群体进行产品开发,关注其核心利益实现的各种条件的创造和保护。
3 制衡机制建立探析
3.1 景区经营公司模式
通过以上分析,得知公盂岩内部利益群体之间的信息严重不对称,开发商完全可以用很低的价格来完成土地的征用,带来的后果就是:由于规定此地不能进行拆迁,还要尽可能征召当地人作为景区经营公司的员工,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时,随着公盂岩人气提高带来的土地升值让村民内心产生严重不平衡,接着就出现“公地悲剧”和“飞地现象”,必须在开发之初就建立一种利益的制衡机制以保证可持续的发展。
可以设想,景区经营公司采用股份公司制,按照目前股份制公司的运作方式和收益分红方式操作。董事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董事长不能由景区管理委员会会长担任,由大股东组成,下设总经理主管运营,增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中必须要有各种类型的旅游专家。居民以自己的土地经营权和不动产估价入股,当然目前学术界也有研究认为应该将当地的农耕文化这种软资源也估价入股,可以使居民认识到这种生活的方式也是一种资源,是得到利益分配的凭借,避免出现“飞地现象”,标准问题应该让政府组成代表团(有农民参与的)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同时这部分资源的分红所得应该作为村落保护基金不予分配,由农民旅游合作协会掌管,同时受到政府下派的景区管理委员会监督。然后开发商就以特许经营权入股,公盂岩景区只能有一家开发经营公司,其他资本若想进入必须通过东景集团下设的公盂岩旅游股份公司,以保证景区经营公司的独立地位。公司成立以后,招收当地居民成为其员工,规定当地居民必须从事接待工作才能得到股份的分红。公司对员工采取持证上岗机制,定期
培训考察,不合格的就停止工作接受再培训,有相应的经济奖惩措施。同时对接待农户也进行资格认证,比如说内部装修的要求,服务质量的要求等等。这里整个村落的内部装修和改造可以由公司统一安排,费用农户可以用分红冲抵。 3.2 社区居民利益组织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