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相关者理论视角下的乡村旅游景区管理模式(3)
2014-08-18 01:24
导读:实际上在这种股份制模式当中,居民属于弱势群体,在此可以考虑应用一个过渡性的融资方式即资产证券化。社区居民可以将由于旅游开发而带来的房屋出
实际上在这种股份制模式当中,居民属于弱势群体,在此可以考虑应用一个过渡性的融资方式即资产证券化。社区居民可以将由于旅游开发而带来的房屋出租收益作为可预期现金流保证向银行贷款,银行可以将此打包承包给SPV(我国目前是建行和国开行)来进行市场融资。而居民可以以这些贷款来作为入股资本避免居民在股份公司出现被排斥的结果。
成立农民旅游合作协会,设立协会章程,代表社区居民利益,主要负责(1)组织业务培训,技术咨询和信息交流(2)参与公司决策(3)代表行业进行行业发展动态调查(4)参与员工上岗标准和服务标准的制定(5)参与价格协调(6)监督和管理会员单位依法经营(7)协调协会会员和非会员的关系,对非会员也进行利益补偿(8)广泛开展经济技术合作。由于刚开初居民不知道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为避免协会成为虚设,在开始阶段可以让政府部门的官员担任协会会长,村支部书记担任副会长,当然这其中正确的人选是很重要的。然后由股份公司培训协会成员,提高服务意识,可以带出去到其他已经开发成熟的景区学习农民旅游协会的运作和管理。
3.3 政府管理机构的设置
成立景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负责可持续发展观念的教育宣传、各政府相关部门与景区经营公司利益的协调、生态保护标准的制定和监督管理公司的运作。由于目前我国官员是5年任期制,这样才导致政府监管环节上没有很好的约束,大部分都想在任期内达到好的经济效应,解决就业问题,环境问题很一般要在相对较长的时间才出现,那时很可能就不在任期了,所以也无关紧要。据此,从机制上短期还不能有效解决这个问题,但是随着国家发展战略的调整,未来环境生态效益必然会成为官员政绩考核的一个重要砝码,才会使景区管理委员会真正负起责任。委员会会长由政府掌握实权的官员担任,会员从环境、
林业、工商、税务等抽调,并聘请有关专家做咨询顾问。该机构不能干涉公司的经营,运作费用通过收取公司特许权发放费解决,只能通过定期和不定期的生态环境检查来影响公司的决策并实施相应的奖惩措施,奖励比如说可以返还一部分税收用于环境的维护,惩罚可以通过罚款额限期整改、收回特许经营证等措施来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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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得到
华东师范大学商学院庄志民教授指导,特表谢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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