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商业步行街的规划建设--以珠海市莲花路为例(3)
2014-08-22 01:11
导读:3、历史优势。莲花路是珠海形成的最早的商业街,一提起莲花路妇孺皆知,在国内外也有一定影响。一些老字号还吸引了不少中外游客。莲花亭作为清代
3、历史优势。莲花路是珠海形成的最早的商业街,一提起莲花路妇孺皆知,在国内外也有一定影响。一些老字号还吸引了不少中外游客。莲花亭作为清代遗迹,见证过拱北关口许多历史事件。可以说莲花路在某种意义上有着珠海传统文化的沉淀,珠海还没有其他哪个商业区有莲花路这样的文化底蕴,像莲花路这样富有历史延续的意味。
4、大环境优势。珠海市中心商业区的改造及购物环境的改善,将使来珠海旅游的国内外游客数量增加,同时吸引更多的珠海和澳门居民在休闲时间到拱北来消费。中心商业区的人流总数在不断上升,商机则相应增加。三、 珠海莲花路商业步行街规划的指导原则
(一)规模适度原则。规模适度原则是指商业街的长度、宽度、高度以及营业面积都要适度,不能超越界限无限。
1、从一般观察角度看,商业街的“有效长度”大多为300米到600米。北京王府井的长度810米,其实,扣除其南端的无效段,也就是600来米。在一些城市中,被称为商业街的道路总长数公里甚至数十公里,但商业的繁华也和一首乐曲一样,不可能全曲从头到尾高潮盈漫,而是有最热点、次热点。一般商业街有短暂的非商业区段夹杂其间,其商业兴奋点段落一般在300米至600米。
2、商业街的建筑不宜过高,一般在2层楼高,个别大商场可到4层。一是逛商店谁也不喜欢爬楼,就是有电梯,人们也不喜欢上上下下地来回折腾;二是过高的建筑会产生压抑感,人们逛商店的心境;三是通道狭窄,两边建筑物过高,会产生高楼效应,令顾客无法在街头驻足。
3、商业街的宽度应在20米至30米,不宜过宽。因为人们逛商业街行走是走“之”字形折线,即先在一侧走上一段距离,再穿行到另一侧,走一段后又折向另一边。如果街道过宽,会使人们在街两边往来体力耗费过大,抑制观赏、购物的欲望。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4、商业街的营业面积也不应过大。从一般消费者的反映看,一条商业街有20万米的商业营业面积可能是人们体力、心理所能接受的最高值了。一定要考虑人们的体力和心理承受能力,不能使逛商业街变成走马拉松。
(二)因地制宜原则。莲花路改造,必须充分利用好各个地段原有的商业特点进行统一规划,分段逐块实施。根据不同的地段特点,制定不同的规划政策。鉴于莲花路高层建筑过多的现状,不宜再建高层建筑,对现有建筑应进行有选择性的拆除。莲花路改造重点应放在高沙街至友谊街地段,改造时应在不影响主要商业店铺正常营业的前提下一段一段地进行,否则要是进行全封闭式改造,客流量就会消失,当莲花路改造好以后,也许会成为一潭死水。因此,莲花路开发改造要一边开发,一边经营,这样才能保持莲花路的客流和商业的繁荣。
(三)错位经营原则。商业街推行错位经营,能够减轻内部相互竞争的压力,减少内耗,从而增加凝聚力,发挥整体优势,这也是商业街振兴的关键所在。像北京的西单商业街由原来不到10万平方米的营业面积一下子发展到54万平方米,集中了8家大型商场,营业面积增加了5.4倍。鉴于市场分割,购买力分流,因此实际上顾客不可能相应增加,这必然引发商业街内部争夺客流的竞争;同时大型商场过于集中,而且多以百货为主,导致重复经营、定位雷同。因此,如何错位经营、特色经营和个性化经营,不仅关系到自身的存亡,也关系到能否发挥整体优势,共同发展的。莲花路的规划改造必须贯彻错位经营的思想,通过业态错位、商品错位、服务错位、形象错位等多角度、多层次的经营错位,来体现莲花路的优势与特色。
(四)以人为本原则。商业街服务对象是人。所以商业街的改造要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从人的行为、心理、视觉出发,满足人们对城市环境空间多方位、多层次的需要;注意环境空间的组织和环境设施的安排;以人的视觉、触觉以及由此引起的心理感受为参照,在功能、样式、质感、色彩等方面,强调精品意识,创造优质的商业购物环境,突出景观性、功能性和安全性。如在街道两旁和建筑主体种植树木花草或摆放盆栽,创造轻松、惬意的视觉效果。在功能方面,设置方便小巧的公用电话亭、美观舒适的休闲座椅、干净明亮的公共厕所、垃圾桶、统一管理、和谐协调的广告设施和标识系统,做到使用方便、造型美观、制作精良。在街道出入口、上下台阶设施方面还要充分考虑残疾人特别是盲人的特殊要求,以及环境保护、防火防灾、紧急疏散的要求等。同时还应采用特殊的照明方式、特殊的地面铺装,使空间、建筑、景观的设置布局浑然一体,并运用好导游图、标志牌、时钟、喷泉、雕塑、小品景观、象征物等等人性化的配套设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城市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