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家乐”土地利用浅析(2)
2014-09-28 01:09
导读:3、土地利用类型结构分析与收益变化 “农家乐”的用地结构通常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主体的接待设施,包括接待厅、餐厅、住房和室内的休闲娱乐场
3、土地利用类型结构分析与收益变化
“农家乐”的用地结构通常包括三部分,第一部分是主体的接待设施,包括接待厅、餐厅、住房和室内的休闲娱乐场地,这一部分属于建设用地类别,是已办理土地占用相关手续的永久性用地;第二部分是经营户在主体接待设施旁搭建的辅助用房和周边的停车场、前坪、园林化构筑物等。这一部分一般属于园地和林地,为利用地类别,未全部办理土地占用的相关手续。第三部分是作为“农家乐”背景而存在的林地、园地和湖泊水面,这一部分主要由经营户自有或租用或本身属于未利用地,而且一般没有基建投入。
从1998年“农家乐”悄然兴起以来,安吉县的一些土地的用地性质就发生了变化,由单纯的农村居住用地、农村宅基地发展成一种复合型的土地利用类型,一些农地、林地也具备了两个产业(农业和旅游产业)的特性。这些变化给安吉县带来的影响是多方面的,促进了农民的就地就近
就业,增加了农民收入。以安吉发展“农家乐”最早的大溪村为例,据地税部门数据反映,1998年大溪村农家乐税收14万多元;2003年为80多万元,翻了二番多;2004年税收达90多万;2006年大溪村每家农户靠农家乐年收入最少的也达到了17至18万元。安吉县农民的就业结构也由原来传统的农业生产结构向农商结合的模式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