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中的诚信问题与对策分析(2)
2013-08-02 01:05
导读:四、对策分析 1、加大诚信建设和,提高全民诚信素质。 弘扬主义 “八荣八耻”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利用媒体与教育表扬诚实经商、
四、对策分析
1、加大诚信建设和,提高全民诚信素质。
弘扬主义“八荣八耻”观,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利用媒体与教育表扬诚实经商、诚实消费、诚实做人,揭露不讲诚信、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的丑恶现象,倡导诚信观念,提高社会公德和全民诚信素质,形成诚实守信的社会,促进商务的发展。
2、健全相关、法规和制度的建设
信用是一个多视角、多范畴的概念,既然它是一个概念,就应该在理论和立法上不断完善它,因此完全有必要加强信用法制的建设。法律、法规作为诚信的最后一道保障,在不断完善现行法律体系的前提下,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建立和修改,可出台《信用报告法》、《社会信用信息法》、《企业信用条例》等,加大执法力度。同时,根据电子商务的环境和交易特点,建立电子交易法律和制度、电子支付制度、信用卡制度等。
3、让全民参与监督。
由特定部门监督电子商务活动是不够的,不但每天有数以万计的交易发生,而且执法有水平、取证、地方利益等客观因素,所以,本人认为,让千千万万的老百姓参与监督,以弥补政府部门的不足。对于不诚信者,一方面规定其承担惩罚性的民事责任,例如,按照现行法律赔偿损失之外,还要赔偿费等其他损失,避免原告赢了官司输了钱的现象;另一方面将其诚信值降低,以提醒客户交易的风险。
4、加强行业自律。
电子商务行业应当反对采用一切不正当手段进行行业内竞争,自觉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保守用户信息秘密,不利用用户提供的信息从事任何与向用户做出的承诺无关的活动,不利用技术或其他掌握的优势侵犯消费者或用户的合法权益等。我国各地应逐步制定出电子商务行业的行为规范准则。
本文来自中国科教评价网 5、引入等制度。
在电子商务的交易中,引入保险,每笔交易可以自愿选择缴纳保险费,作为诉讼风险保险,一旦将来投保人不执行裁决或者逃跑了,保险公司先行赔付。
6、建立和完善征信制度,加强交易阶段风险提示。
由征信部门对个人征信记录方面给出查询途径,将不良记录计入征信系统,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也可以完善现有的平台内的征信采集和公示方式,在交易阶段就帮助双方获取对方的信用信息,避免风险。
7、尽快将身份认证和在线支付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并出台规范。
身份认证和支付,涉及到全国范围内互连互通和人民币流通问题,必须全国范围内统一立法规范,不宜由地方立法规定。
其实,由于早已实行实名制,支付问题如果解决的好,间接解决了电子商务的实名制问题,因此,我们需要加强研究现有法律框架下不同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问题,避免部门立法的本位主义问题,这样会更有利于电子商务的发展。
8、增强政府引导与管理能力。
各级政府要扮演好引导、扶持电子商务的角色。政府对企业电子商务的信用监管、建立对我国企业电子商务的评级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的信用管理、企业增强电子商务交易信用风险防范、建立企业电子商务风险评价体系等,也是强化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机成分,应鼓励各地电子商务行业大胆探索、不断完善。各级政府还应大力改善相应的政策环境、机制环境、产业配套环境等。专家普遍认为,体制重于技术,进一步营造有利于网络发展的体制和环境,依然是重中之重。お
参考文献:
[1] 柴跃廷,我国电子商务与对策 [J].中国
与高科技,2004(4).
[2] 方真,电子商务必须完善诚信机制 [J].中国电子商务,2004(2).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3] 石滨,网上交易的信用缺失及对策分析 [J].科技创业月刊,2005(2).
[4] 刘春泉,实名制是不是解决电子商务诚信问题的根本出路,刘春泉博客,2007-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