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电子商务税收征管(3)
2014-12-10 01:46
导读:要做到科学治理、税务治理信息化,将税务治理由手工向现代信息技术治理迈进,需“四个转变”:即从静态的事后处理转变为实时动态的、参与征管过程
要做到科学治理、税务治理信息化,将税务治理由手工向现代信息技术治理迈进,需“四个转变”:即从静态的事后处理转变为实时动态的、参与征管过程的处理;从内部的、独立的职能治理转变为开放的、“三流合一”(信息流、人流、资金流)的集成治理;从传统的收进目标转变为征管效率和质量目标;从单机、封闭式的数据处理方式转变为联网的、集成化的数据处理方式。
我们说电子商务的条件是开放,由于一切商务活动均建立在一个开放的公共网络之上,开放的网络必然带来贸易环境的开放,因此,国家在贸易政策上要想全面加进世界范围的电子商务中,必然坚持并继续发展我国现行的开放政策。而其中一些关于保护民族产业等题目与之又有一定的矛盾,需要国家采取相应的措施予以解决。把握国家财政大权的税务部分需根据国际税收征管的实际情况,尽快制定完整的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税法,逐步实行全国同一的税收征管软件,按电子政务要求重组当前的税收业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大量引进和培养计算机专业人才。建立一个基于同一规范的应用系统平台,依托税务系统计算机广域网,覆盖各级税务机关,涉及行
政治理、税收业务、决策支持、外部信息应用等所有职能的功能齐全、协调高效、信息共享、监控严密、
安全稳定的税务治理信息系统。
开展电子政务与税务信息化,为税收事业提供可靠的基础保障和技术手段,信息产业、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的构建也需要税收发挥积极的杠杆作用。信息经济的发展,必然促进整个宏观经济的发展,增加新的税源。而税收对高新技术产业、信息服务产业,特别是对电子商务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或阻滞作用。可以说税务信息化与电子商务息息相关、互相促进。税务治理必然要紧跟信息产业的发展趋势;税务部分要从多方位更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为纳税人服务。税务信息化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我国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参考资料:
1.吕何新,电子商务概论,
重庆大学出版社,2001
2.程安亭,信息化是税收事业发展的必由之路,中国电子商务,2003年第9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