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排苗寨苗族习惯法的历史沿革分析律毕业论(2)
2013-08-29 01:07
导读:第二,是由外部强制力或其他公认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与国家法多元并存的。苗族习惯法的权威主要来自于老人、宗教、自然力,这些权威由村寨生活自然
第二,是由外部强制力或其他公认的强制力保证实施,与国家法多元并存的。苗族习惯法的权威主要来自于老人、宗教、自然力,这些权威由村寨生活自然生成,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它们几乎独自维持了村寨生活的基本秩序。
第三,与这里的原始宗教信仰等传统的特殊文化背景、地理环境、气候及日常生活方式相适应,是历史上苗族习惯法流传与演变的结果。这一点是习惯法形成的重要因素,它承担着重要的社会控制任务。原始宗教信仰对习惯法的影响:⑴本民族对自己民族宗教的神圣信仰是绝对的,这种对于民族宗教神圣性的感受使在该民族内部中约定的一切生产生活具有了神的意志,赋予了习惯法获得尊敬的神圣性,使人们更有可能从内心遵从它。⑵民族信仰中约定生产公约,并决定对违反者的处罚本身就具有维持旧法、产生新法的功能,各种民族宗教信仰活动使旧法得以延续或是约定新的规范,这种活动延续不断,从而适应村寨生活的需求。⑶这种基于村寨生活的需求持续不断的民族宗教信仰活动,使由此产生的习惯法传统具有了延续性,对于习惯法在村寨中通行的效力有极大的帮助。
2.苗族习惯法的价值
苗族习惯法作为一种传统规范体系,其功能是多样化的,是
政治、经济、法律、宗教、道德教化的合一,习惯法的合法性基础在于对传统的延续和遵从。所以,习惯法的有效运行给本民族带来了实惠,即稳定的社会秩序、便捷的纠纷解决方式、安身立命的安全感、精神生活的满足。习惯法的权威也因此得到了有力的维护,习惯法在村寨中享有崇高的地位,成为社区凝聚力的主要来源。反排苗族习惯法的内容虽然并不广泛,但其核心已不在于内容的多少、具体如何规定,而在于本民族对行为方式的共识,在于对担任法律及整个社区生活事务的负责人的合法性的认同,加之宗教对本民族的约束和凝聚作用,家族领袖的辅助作用,由此而形成了对习惯法的信仰和遵从,从而保证了反排的社会秩序主要依赖于其自身的社会控制系统得以维护。
(科教范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总之,反排苗寨在物质和精神方面表现出来的自足性与特定性,在渊源和价值方面表现出来的传统性与多样性,使国家法的介入显得苍白无力。这正体现了中国村落的特点——地方性,“是指他们的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