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宪法中的人权与公民权(下)(1)(3)

2014-01-18 01:00
导读:注释: [1] [古希腊]亚里斯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27、353、111、115页。 [2] [英]A·J·M·米尔恩著:《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

 
注释:
[1] [古希腊]亚里斯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27、353、111、115页。
 
  [2] [英]A·J·M·米尔恩著:《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89、194页。
 
  [3]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6、437、442页。
 
  [4] 郭道晖:“公民权与公民社会”,《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5] 就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言,与具体的公民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是整个国家而是各国家机关。
 
  [6] [英]A·J·M·米尔恩著:《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98页。
 
  [7] 胡弘弘:“简论人权与公民权之不同”,《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A卷),第502页。
 
  [8] 郭道晖:“公民权与公民社会”,《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9] 《潘恩选集》,马清槐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42—143页。
 
  [10] [古希腊]亚里斯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30页。
 
  [11] [美]杰克••唐纳利著:《普遍人权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35页。
 
  [12] 民主宪政国家中的公职与专制国家中的官吏有根本的不同。在专制国家个人充任官职“乃系由于君主之‘恩赐’,而为君主之恩惠行为,其官吏之行使职务亦不过系尽忠王室,官吏之地位,亦不过系君主之臣仆而已。”张知本著:《宪法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年版,第168页。
 
  [13]] [英]拉斯基著:《现代国家中的自由权》,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第47、5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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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我国有学者认为请求权为私权,而诉权属于公权,因为请求权可以要求相对人履行给付的义务,而诉权则可以发动司法程序。见史尚宽著:《民法总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28页,转引自莫纪宏著:《现代宪法的逻辑基础》,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298页。
 
  [15] [古希腊]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11页。
 
  [16] [英]A·J·M·米尔恩著:《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98页。
 
  [17] 古罗马社会中有公民的初级形式,与之相对应的是存在一种初级的“宪法”和公民权。“政体(宪法)为城邦一切政治组织的依据,其中尤其着重于政治所由以决定的‘最高治权’的组织。城邦不论是哪种类型,它的最高治权一定寄托于‘公民团体’,公民团体实际上就是城邦制度。”见[古希腊]亚里斯多德:《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29页。
 
  [18] 我国有学者认为“所谓的‘人民’、‘国民’或‘公民’等主体,均只是‘人’的亚型或展开形态。”见林来梵著:《从宪法规范到规范宪法》,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83页。
 
  [19] 胡弘弘:“简论人权与公民权之不同”,《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A卷),第503页。
 
  [20] 胡弘弘:“简论人权与公民权之不同”,《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A卷),第504页。
 
  [21] [美]斯科特•戈登著:《控制国家——西方宪政的历史》,庄奇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69、70页。
 
  [22] 何华辉著:《比较宪法学》,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199页。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23] 韩大元主编:《比较宪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74页。
 
  [24] 胡弘弘:“简论人权与公民权之不同”,《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A卷),第504、506页。
 
  [25] 胡弘弘:“简论人权与公民权之不同”,《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A卷),第505页。
 
  [26] [古希腊]亚里斯多德著:《政治学》,商务印书馆1965年版,第120页。
 
  [27] 《潘恩选集》,马清槐等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42页。
 
  [28] 马克思:“论犹太人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439页。
 
  [29] [美]杰克••唐纳利著:《普遍人权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8页。
 
  [30] 郭道晖:“公民权与公民社会”,《法学研究》2006年,第1期。
 
  [31] [美]杰克••唐纳利著:《普遍人权理论与实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76—77页。
 
  [32] 夏勇主编:《走向权利的时代》,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668—669页。
 
  [33] 陈新民著:《公法学札记》,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58页。
 
  [34] 胡弘弘:“简论人权与公民权之不同”,《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2005年年会论文集》(A卷),第504页。
 
  [35] [英]A·J·M·米尔恩著:《人的权利与人的多样性——人权哲学》,夏勇、张志铭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5年版,第196、19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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