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应用 | 古代文学 | 市场营销 | 生命科学 | 交通物流 | 财务管理 | 历史学 | 毕业 | 哲学 | 政治 | 财税 | 经济 | 金融 | 审计 | 法学 | 护理学 | 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软件 | 新闻传播 | 电子商务 | 土木工程 | 临床医学 | 旅游管理 | 建筑学 | 文学 | 化学 | 数学 | 物理 | 地理 | 理工 | 生命 | 文化 | 企业管理 | 电子信息工程
计算机网络 | 语言文学 | 信息安全 | 工程力学 | 工商管理 | 经济管理 | 计算机 | 机电 | 材料 | 医学 | 药学 | 会计 | 硕士 | 法律 | MBA
现当代文学 | 英美文学 | 通讯工程 | 网络工程 | 行政管理 | 公共管理 | 自动化 | 艺术 | 音乐 | 舞蹈 | 美术 | 本科 | 教育 | 英语 |

浅探五四宪法的宪政精神及其影响(1)(2)

2014-04-24 01:11
导读:五四宪法是在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基础上发展而来,自成体系,风格独特,影响深远,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就其宪政精神而言也是五四宪法

五四宪法是在具有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基础上发展而来,自成体系,风格独特,影响深远,现行宪法即1982年宪法就其宪政精神而言也是五四宪法的延续与发展。
彭真在1982年11月26日向五届人大五次会议所作的关于宪法修改草案的报告中指出:“宪法修改草案的总的指导思想是四项基本原则,这就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个指导思想当然与1975年宪法、1978年宪法的指导思想存在着根本差别,而同五四宪法的指导思想则很近似。1954年6月14日,毛泽东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3O次会议上《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草案》的讲话里明确地说:“我们的宪法草案,结合了原则性和灵活性。原则基本上是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又说:“我们的民主就是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个月之后,即在1954年9月15日,当宪法草案提交我国首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时,毛泽东又在开幕词中说:“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嗍由此可见,1954年虽然尚未完整地概括为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但是,它的具体内容已经被提出来了。而到了1982年,则较之过去更为系统化和发展了。所以,从指导思想的正确性来看,我们有理由认为:现行宪法以五四宪法为基础,又是它的发展。

  现行宪法的许多重要内容和原则,包括人民民主专政、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经济制度以公有制为主体、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家机构的基本体系、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主要列项,等等,都是由五四宪法首次确定了的。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现行宪法以五四宪法为基础。但同时也必须看到,现行宪法在内容上有很多新的发展,有的是极其重大的发展。例如,国家总任务由五四宪法规定的“一化三改”发展为现在的实现四个现代化,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的根本任务。又如,现行宪法第一次写入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诸如此类的发展还有很多,本文仅就社会主义民主制度方面,择其主要的简述如下: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一)关于全国人民的团结。五四宪法在序言中写道:“结成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的各民主阶级、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的人民主统一战线。”这个表述,在现行宪法中有发展。后者的提法是:“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而且。在它的前面还增写了“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并于1993年,又在该自然段中增写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二)现行宪法第2条在规定代表制民主的同时,增写了1款:“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在第16、第17条中,又做出了在国有企业和在集体经济组织中实行“民主管理”的明确规定。现行宪法还增列了第l11条,规定了作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地位、组成及其工作任务。
  (三)关于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现行宪法明确了中国公民的定义;对于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自五四宪法规定的基础上扩增到了4款;对于人身自由的有关条款,增写了4处禁止性规定,以切实保护人的身体、人格、住宅以及通讯等的不受侵犯,尤其是现行宪法增设了“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的条文。这是总结了“文革”的惨痛教训。现行宪法在五四宪法的基础上,还对残废军人,烈士家属,军人家属,盲、聋、哑和其他残疾人以及老人等的权益作了保护性规定。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规定“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这些内容均为五四宪法所没有。至于五四宪法规定过的公民“有迁徙的自由”则在现行宪法中未见规定。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四)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规定县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常务委员会;规定省、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和它们的常委会“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与五四宪法不设地方人大常委会,规定全国人大“是行使国家立法权的唯一机关”,有很大不同。
  (五)现行宪法规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从而废除了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而在五四宪法还不可能提出这样的问题。
  胡锦涛指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蓬勃发展,是宪法得以充分实施和不断完善的根本原因。”凹现行宪法反映了更为丰富的新型的客观现实,从而发展到了更高的阶段。但是尽管如此,具有开创意义的新中国的第一部宪法——五四宪法的崇高历史地位,是应当充分肯定的,其所蕴含的宪政精神,是值得大力继承与弘扬的。

共2页: 2

论文出处(作者):
上一篇:我国违宪审查的现状与不足 下一篇:谈我国宪法司法化的实现(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