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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因此,通过立法促进废弃物的回收和综合利用,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循环经济制度,是此项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我国应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立法经验,将发展循环经济、走生态经济道路的内容写入国家宪法,制定专门的《循环经济法》和相关法律,调整、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创建我国的循环经济法律体系,使我国的经济走生态化发展的道路,实现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法;生态经济
一、循环经济的内涵
循环经济(recycle economy)是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之后,在少数发达国家中出现的新的经济发展模式。循环经济本质上是一种生态经济,它要求用生态学规律来指导人类社会的经济活动。实施循环经济的目的是为了保护环境,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循环经济就是在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指导下,按照清洁生产的方式,对能源及其废弃物实行综合利用的生产活动过程。它要求把经济活动组成一个“资源-产品-再生资源”的反馈式流程;其特征是低开采,高利用,低排放。循环经济的提出启发了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的关于资源与环境的国际经济研究,拓宽了20世纪80年代的可持续发展研究,把循环经济与生态系统联系起来。
基于上述“循环经济”的主要概念,循环经济的内涵主要包括:第一,要着眼于生态效率。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起来,充分发挥物质的可循环利用性,这是循环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之一;循环经济的前提和本质是清洁生产,这一论点的理论基础是生态效率;第二,优化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循环经济的根本目的就在于保护日益稀缺的环境资源,优化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第三,要求产业发展的集群化和生态化。这样才有可能形成核心的资源与核心的产业,成为生态工业产业链中的主导链,以此为基础将其他类别的产业相连接,组成生态工业网络系统。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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